关于同意建设宝山区2024年度新型
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的通知
罗店镇人民政府:
根据《关于做好2024年上海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工作的通知》(沪农委〔2024〕156号)文件要求。经区农业农村委会同区财政局会商决定,支持上海安硕蔬果专业合作社作为宝山区2024年度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建设单位。现将项目建设计划通知如下:
一、培育项目情况介绍
1、项目实施单位:上海安硕蔬果专业合作社;
2、项目建设地点:罗店镇毛家路540号;
3、主要建设内容:购买康飞牌KFT5041XLC62型冷藏车1辆;
4、项目投资情况:项目总投资20.15万元;
5、奖补金额20万元,超出奖补资金部分由建设单位自筹。
二、项目建设方式和补贴标准
项目采用先建后补方式建设,项目投资在100万元以下(不含)的,可自行比价后直接发包采购;项目投资在100万元(含)至400万元以下(不含)的,可采用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单一来源等非招标方式进行采购。
前期投资由建设单位全额自筹支付,且支付完成比例必须大于审计报告审定总投资额的85%以上(以支付凭证及发票为依据),才能申请区级验收。
项目通过区级验收后由建设单位所在地农业主管单位审核后上报所在地镇政府,由所在地镇政府发函至区农业农村委,申请项目奖补资金。
奖补资金来源由中央财政专项资金补贴,按照沪农委〔2024〕156号文件补贴执行。最终补贴资金以项目最终决算审核报告为准。
项目建设需要按照建设项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严格按照规范程序组织项目实施,并做好项目运维管理工作,尽快发挥项目效益。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市宝山区2024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奖补资金汇总表
上海市宝山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上海市宝山区财政局
2024年8月2日
附件
上海市宝山区2024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奖补资金汇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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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承担单位 |
主要建设内容 |
项目投资额 (万元) |
申报奖补资金金额(万元) |
1 |
上海安硕蔬果专业合作社 |
康飞牌KFT5041XLC62型冷藏车1辆 |
20.15 |
20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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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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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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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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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宝山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8月2日印发
(共印8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