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宝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告_公共服务_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上海市宝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告

信息来源: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 2022-09-27
【字号
  • 所属类目: 公共服务
  • 主题分类: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 体       裁: 公告
  • 发布日期: 2022-09-27
  • 发文字号:
  • 发文日期: 2022-09-27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余风辉

    本局受理提出的工伤认定申请后,因你于202299日提出申请撤回,现本局同意你撤回,因无法通过直接送达或邮寄等方式向你送达《撤销工伤认定申请受理决定通知书》,现根据《关于实施〈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若干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宝山人社撤(2022)字第1760《撤销工伤认定申请受理决定通知书》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本市正在进行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市(区)人民政府各部门被复议案件统一由市(区)人民政府办理。如对本工伤认定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提出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本认定决定生效。

 

    特此公告

 

 

                           2022927

  • 文件预览

  • 附件下载

  • 相关文章

当前页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