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山区财政局:
根据《关于编报2023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的通知》相关要求,我单位已完成2023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编报工作。现将本单位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表、填报说明、分析报告等相关纸质资料按要求上报,电子文件材料已通过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完成报送工作。
特此报告。
上海市宝山区城市运行管理中心
2024年2月28日
宝山区财政局:
根据《关于编报2023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的通知》相关要求,我单位已完成2023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编报工作。现将本单位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表、填报说明、分析报告等相关纸质资料按要求上报,电子文件材料已通过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完成报送工作。
特此报告。
上海市宝山区城市运行管理中心
2024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