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上海市宝山区医疗保障局党组
上海市宝山区医疗保障局
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区委、区政府:
2023年,区医保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会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牢牢把握《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和《上海市法治政府建设规划(2021-2025)》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将法治理念贯穿医保工作各个环节,扎实开展依法行政,进一步推进“法治医保”建设向纵深发展。现将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情况汇报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坚持党的领导,夯实法治政府组织建设
一是持之以恒强化领导责任落实。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充分发挥局法治工作领导小组作用,领导班子成员均在履行本岗位职责的同时承担相应的法治政府建设责任,分解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和职责,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二是持之以恒推进依法治区工作任务落实。认真学习贯彻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工作要点,依据分工要求研究部署落实工作,结合实际组织开展各项工作。作为区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下设行政检察协调小组成员单位,积极和检察院对接,实现良性互动,积极加强沟通,主动担当作为。三是持之以恒健全领导干部领学促学机制。2023年度召开党组(扩大)会28次,严格落实中心组学习制度,年内组织党组中心组学习19次,其中7次学习主题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把读书班、中心组学习、专题党课、个人自学安排贯通起来。年内主要领导带头讲授3次专题党课,完成领导班子7天读书班,开展集体学习26次。已完成10本必读书目的全面学习,做到原原本本学,逐字逐句悟。
(二)围绕中心工作,推动法治建设责任压实压紧
一是压实压紧法治建设责任,主动部署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严格规范行政执法、依法有效化解医保领域矛盾纠纷等法治建设重要工作,将法治建设纳入医保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要求各科室各部门提高站位、主动认领,坚持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举措,坚定不移把法治建设加快向前推进。区医保中心主任沈栋获全国医疗保障系统先进个人称号。二是落实监管法治化责任,在全市率先开展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分类分级评定工作及授牌工作,首次和区卫健委在全区范围开展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检查工作,首次开展长三角异地协同监管协作和飞地定点机构联合检查工作;与区公安分局通过既往“医保诈骗”类案件进一步延伸线索,全链条捣毁3个医保诈骗团伙,涉案金额100余万元。2022年度全市基金监管综合评价排名前三。
(三)完善决策程序,推动重大决策部署落实落地
一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程序,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2023年度集体决策“三重一大”事项130个,所有会议均由党组书记主持,班子成员充分发表意见,坚持末位表态。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参谋和助手作用,加强对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的合法合规性审查。二是积极落实政府实事项目,紧密结合群众实际办事需求,医保大厅完成标准化改造,设置24小时自助办理区、“办不成事”反映窗口,推动制定177项统一服务标准,打造“暖保宝”服务品牌,以实际行动方便群众办事;出台《宝山区2023年百岁老人长护险个人自负费用补贴实施细则》,对百岁老人申请长护险服务的,实现评估和护理服务的“即申即享”,自负费用全额补贴,切实增进民生福祉。三是数字化平台不断突破。自主开发运行医疗救助“医保e助”信息平台,年内系统主动触发医疗救助申请23.32万人次,拨付医疗救助金4016.28万元。“三零三免”医疗救助经办服务案例获评“全国医疗保障经办服务规范建设典型案例优秀奖”。同时该项目荣获2023年上海市第六届“十大医改创新举措”,系宝山区历年唯一入选项目。“智慧e保”综合管理平台进入试运行阶段,极大提升经办服务效率,推动医保服务数字化转型和医保管理智能化升级。
(四)落实“三项制度”,推动行政执法水平提质提效
一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严格执行行政处罚的执法决定信息要在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的规定,截至11月当年累计公示行政处罚决定105项。落实行政执法数据公开和报送制度,已累计报送19篇基金监管工作专报。二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制定《2023年宝山区医疗保障局“监督执法标准化建设”国拨资金使用方案》,添置执法人员执法记录仪和便携式打印机等硬件装备、统一监督检查的视觉系统及执法人员服装。探索建成全市首个基金监管标准化执法窗口,依托“宝山区医药机构医保费用智能监管系统”,构建全流程监督管理的基金安全技术防线。三是全面推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外聘1名法律顾问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法制审核工作中的作用。作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前,必须经过法制审核,2023年累计审核8项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修订完善《宝山区医保局委托第三方协助检查管理制度》,提升监管专业性、精准性。
(五)聚焦法治宣传,推动医保法治观念入脑入心
一是丰富形式,推进普法守法。举办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启动暨第二季“医”路保障健步走活动,分层分类组织5场医保政策法规辅导及系列专题培训,发动2.6万余人次参与竞答医疗保障法制宣传线上有奖竞答。干部职工自编自导自演--“医保钱,不能骗”系列以案说法警示宣传情景短视频,获2023年上海市医保局“安全规范年”短视频大赛活动第一名。二是抓紧落实,推进“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医保医企面对面”八大服务,“市医保局宝山生物医药产业服务工作站”在国盛药谷、北郊未来产业园、南大合成生物产业园三家园区载体挂牌。开展5期“医保医企面对面”系列活动,为辖区内60余家次生物医药和医疗器械企业宣讲政策、答疑解惑。组织“医保服务直通车·宝山站”、医保政策“进企业、进社区、进园区、进校园”11场志愿服务活动,发放医保政策宣传海报200余张、宣传折页1.3万余份。三是拓展渠道,推进法治宣传教育。2023年,依托“宝山医保”微信公众号及“暖保宝”视频号主动发布医保政策知识等文章(视频)共计301篇。组织“暖保宝”新生力量用短视频的方式将医保政策演绎出来,荣获“国家医疗保障局第一期全国‘医保好声音’宣传大赛地市级三等奖”。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当前区医保局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上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对标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区新要求新形势新任务上,还存在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是执法标准化建设尚需进一步推进。2023年我局逐步推进落实《上海市医疗保障监督执法标准化建设三年行动方案》,陆续完善执法人员执法硬件设备、统一监督检查的视觉系统及执法人员服装等,开发建设“医疗救助资金监管系统”,后续尚需根据目标要求推进执行力度。
二是法治宣传方式尚需进一步创新。对参保人、医药机构的医保普法工作宣传形式相对单一,没有相对有效的新颖的普法形式。目前的普法宣传工作严肃性、教育性有余,而趣味性、互动性需加强,虽然开辟了“宝山医保”公众号和视频号新媒体宣传渠道,但公众号引流工作不够到位。
三、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强化政治担当,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走实走深
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一是压实责任。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定期听取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汇报,统筹协调,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述职报告中并单独成段,压实压紧法治建设责任。二是加强调研。把理论学习与医保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召开阶段性工作会议和专题性研讨会议,抓好督促落实和总结谋划。加强重点课题调查研究,形成《关于进一步深入推进医保基金监管法治化水平的调查与分析》研究报告,切实提升业务能力。
(二)强化法治教育,推动法治工作队伍配齐配强
坚持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采取“学习+活动”相结合,锻造法治队伍。突出宣传《宪法》、医保相关法规等法律知识,通过电子显示屏、主题党日活动等形式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增加全体干部职工的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2023年共举办各类医保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培训22期,参加培训人员约470人次。积极选派干部参加市医保局“医疗保障法治专题培训”“医保专业化能力提升培训”“市区医保系统《上海市医疗保障‘十四五’规划》培训”等。开展“医保·青年荟”先锋培育计划,动员年轻干部结合工作深入思考撰写形成10篇调研报告,分批分类举办2场“书香医保”读书分享会、2场先锋讲坛等活动,让年轻干部在学思用结合中筑牢法治能力之基。
(三)严密监督体系,推动全面依法行政见行见效
一是聚焦制度完善。更新完善《宝山区医疗保障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细则》和《宝山区医疗保障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事项目录清单》,实现重大执法事项应审尽审,保障重大执法事项合法合理。修订完善《宝山区医保局保密管理工作规章制度》,强化全体工作人员保密工作责任意识。二是聚焦内部监督。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四责协同”机制,落实党员领导干部管党治党“一岗双责”季报告,领导班子开展履责约谈7人次。组织各科室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负责人签订“一岗双责”廉政承诺书。制定党风廉政建设任务清单,形成8类26项工作任务,结合岗位实际梳理制定个人责任风险清单10份。自觉主动接受巡察组和派驻纪检监察组的监督,积极配合开展各类自查,及时做好问题整改。三是聚焦政务公开。全面落实政务公开,充分发挥党内监督的关键性作用,将日常监督贯穿于各方面、全过程,为服务大局提供强力纪律保证。不断推动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紧紧围绕医保工作实际和群众关切,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组织3场政府开放日活动,保障公众知情权、监督权、参与权。2023年度主动公开150条事项,年内共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2件,全部规范受理并及时予以答复。
四、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4年,区医保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持续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建设目标,带领全局上下力争更好的推进法治建设工作,切实建立“法治医保”。
一是牢固树立法治理念,形成法治思维定势。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严格按照“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要求,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践行“两个确立”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自觉用法治理念思考问题、分析问题,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推动医保各项工作开展。同时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做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二是加强学习法律法规,严格依法依规办事。持之以恒加强法律法规学习,不断提高依法决策、依法办事的自觉性和运用法律手段管理工作的水平;严格履行宪法赋予的权利和义务,领导班子带头守法、自觉接受监督,对单位重大事项,严格执行党组集体研究决定制度。全面履行八五普法责任,根据《宝山区医保局普法责任清单》,丰富创新普法宣传教育形式,扩大新媒体普法宣教的影响力,充分提高普法宣教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是严守基金安全红线,提升监管工作实效。加强医保执法装备标准化建设,为高效监管配备必需的执法设备设施,增强执法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及时向社会公开行政执法基本信息,健全规范透明的监督执法事项管理,推进医保综合执法窗口标准化建设。依托宝山区“智慧e保”智能监督管理系统的“宝山区医药机构医保费用智能监管系统”,积极探索开展医保大数据筛查分析监测,构建事前提醒、事中预警、事后监控的全流程监督管理的基金安全技术防线。
四是提升经办服务效能,提高参保群众满意度。开展“医保·青年荟”系列活动固思想提能力鼓干劲,完善“党员示范岗”、“医保服务明星”、“好差评”机制。配合市医保中心做好国家医保平台建设应用工作,进一步推进、优化宝山医保“智慧e保”平台建设。举办“全民医保手牵手 医保护航心连心”海报设计创意大赛,持续深化“暖保宝”服务品牌建设。继续落实《宝山区医保经办服务能力建设(三年行动)工作方案》,持续提升基层业务经办规范化水平和服务能力。
五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践行医保为民初心。落实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在长护险监管上下功夫,优化升级“长护e安”智能监管平台,规范服务行为。完善居家护理机构考核办法,试点星级管理机制,促进护理机构规范健康发展。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科学制定预算分配方案,完善定点医疗机构考核办法。督促定点医疗机构完成药品集中采购、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用量。优化宝山区医疗保障定点资源配置,进一步完善医药机构医保定点布局。
六是加强法治队伍建设,增强依法行政能力。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加大对关键岗位、重点环节监督管理力度。抓好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加强对干部的政策培训和业务辅导,推动学法制度化、常态化。坚持“走出去”学业务、学先进,在市局组织的培训、检查中苦练内功、增强本领;坚持“请进来”明重点、解难题,邀请市局专家作专题辅导,提升执法综合能力。巩固主题教育成果,建设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医保队伍,以实际行动推动“北转型”。
中共上海市宝山区医疗保障局党组
上海市宝山区医疗保障局
2024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