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山区农村人居环境优化及村庄改造推进情况的审计调查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2023年4月至2023年6月,上海市宝山区审计局对本区农村人居环境优化及村庄改造推进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和审计评价
本次审计调查涉及区水务局、区交通委、镇村项目概算总投资共3.98亿元,通过区农业农村委审核拨付的农村人居环境优化奖补资金(以下简称“奖补资金”)835.32万元、村庄改造长效管理补贴879.75万元。
审计调查结果表明,区相关部门、相关街镇能够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农村人居环境优化的决策部署。区农业农村委牵头抓总,完善农村人居环境优化制度框架和政策支撑,建立健全农村人居环境优化工作推进机制,对重点工作跟踪问效,确保完成年度重点任务目标,显著改善了村庄整体环境、农民生活条件和乡村风貌,推动农村人居环境优化取得实效。但审计调查中也发现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奖补政策执行存在偏差,部分村重复获得奖补资金24.32万元,个别村多获得奖补资金5.04万元;考核办法未及时调整,政策导向兼顾不足。
(二)部分镇、村由于缺乏管理经验和统筹实施的意识,项目建设管理不规范,部分项目存在未按规定招标、未统筹立项实施、先实施后立项、磋商程序流于形式等情况。
(三)部分村保洁效果不佳、墙面粉刷层脱离严重、河道养护不到位、村内道路破损、杆线序化工作未持续推进。
三、审计调查处理情况及意见
对上述问题,区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调查报告。对奖补政策方面的问题,建议区农业农村委、区财政局进一步扩大区级财政对农村基础设施长效管理奖补的覆盖面,兼顾普惠性和鼓励参与之间的平衡,确保财政投入与工作任务、长效管理相适应。同时,结合实际情况,进一步优化好、落实好与奖补资金相挂钩的考核监督机制。对项目建设管理方面的问题,建议区农业农村委对村级规范使用集体资金进一步加强指导,各镇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对村级小型项目建设情况形成检查机制,各村应举一反三加强学习,规范村级项目建设管理。对村庄长效管理方面的问题,建议各镇、村针对村庄长效管护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加大管护力度,对基础设施短板,合理加大资金投入。建议区农业农村委、区交通委、区水务局加强行业指导和长效管理效果监督,共同巩固长效管理效果,提升资金使用效益。
具体整改结果由区农业农村委向社会公告。
上海市宝山区审计局
2023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