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玉华、齐俪俪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进一步培育发展宝山区社会组织的建议”已收悉,非常感谢您对我区社会组织发展的关心和支持,经与区财政局沟通协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加强社会组织孵化培育
(一)关于“加强宝山区‘两会一中心’建设。”
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是本区域社会组织依法活动的、自愿组成的联合性、公益性、非营利性社会团体,属于区域枢纽式社会组织。目前全区有12家街镇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积极发挥桥梁作用,协调社区内各种社会组织关系,凝聚各方面资源;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全面开展社会组织的党建工作,促进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发挥人才建设作用,发掘和培育社会组织骨干人才,促进社会组织人才队伍建设。以社区基金会为抓手,推动多元力量参与社区治理。月浦镇、罗店镇已成立社区基金会;友谊路街道、吴淞街道、杨行镇、庙行镇、罗泾镇、淞南镇分别成立了社区专项基金,未来将继续指导未成立的街镇积极争取筹建,将更多的社会力量和资源引入社区建设中。结合“15分钟社区生活圈”建设,推动区、街镇社会组织服务中心与党群服务中心、社工站等协同融合发展,指导中心发挥党建引领、赋能培训、活动支持、品牌塑造、孵化培育、年检服务、预警监管、群团管理等服务支持功能。
(二)关于“加强多元社会组织的孵化力度。”
结合宝山“北转型”和“一地两区”建设目标,支持重点领域社会组织成立,会同相关单位、街镇积极引导和支持社区社会组织、科技类社会组织、低碳环保类社会组织成立。指导街镇培育孵化社区社会组织,引导社区社会组织积极参与社区治理。实施社区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扶持项目,做好项目监管与指导、案例宣传、经验总结等工作。加强社会组织培育基地建设。针对区域社会组织发展需求,加大在场地、人才、资金、项目等方面的政府扶持和多元化社会投入,推进区级社会组织综合性培育基地建设,鼓励各街镇建设契合属地需求的培育基地。
二、推动社会组织强化自身内功
(一)关于“完善社会组织人才激励的政策。”
完善区级社会组织扶持政策,根据近年来国家和本市对社会组织发展的工作要求,对区级社会组织扶持政策进行修订完善,重点优化孵化培育、人才建设等方面的扶持政策,为社会组织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人才环境。
(二)关于“加大对社会组织人才培训力度。”
围绕能力建设,完善社会组织人才培养机制,开展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培训,加快培育本土社会组织领军人才和骨干队伍。加强示范引领,积极选树社会组织品牌项目。加强各媒介联动,多角度展现社会组织作用发挥,讲好公益故事,持续传播社会组织“好声音”,扩大宣传影响力。
三、加大推动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项目的力度
区民政局通过公益福彩金资助社区公益招投标项目,组织开展扶老、济困、助残等领域的社区公益服务,做好项目需求对接、项目运行监测等工作。根据区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内容和工作需求,结合我区基层社会治理工作实际,近年来区财政局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多渠道筹措资金保障社区公益服务项目开展,积极支持志愿服务、养老服务、未成年人关爱服务等工作。
根据代表提出的各项建议,区财政局将进一步深入调研,结合机构改革后社会工作部相关职能,根据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管理要求,严格把关项目内容,确保业务领域精准、资金使用精准、配套保障精准。下一步,区财政局将根据上级文件和区委、区政府的有关决策,积极配合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为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做好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