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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沪(宝)征地告〔2024〕第15号)

信息来源: 区规划资源局 发布时间 2024-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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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属类目: 征收土地公告
  • 主题分类: 土地
  • 体       裁: 公告
  • 发布日期: 2024-07-30
  • 发文字号:
  • 发文日期: 2024-07-30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区规划资源局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公告

沪(宝)征地告〔2024〕第1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40722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2024〕508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一、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建设用地用途:

对外交通用地(新建沪渝蓉沿江高铁上海段(含沪通铁路省(市))界至上海宝山站并行段)工程宝山区区间(不含地下盾构))

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上海市宝山区、嘉定区、崇明区(东至上海宝山站,北至崇明区市界)

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1、宝山区罗店镇北金村陈家组26990.62平方米,其中农用地24548.22平方米、建设用地2052.99平方米、未利用地389.41平方米。

2、宝山区罗店镇北金村瞿家组42966.78平方米,其中农用地34819.21平方米、建设用地5049.64平方米、未利用地3097.93平方米。

3、宝山区罗店镇北金村南金陆房组16412.62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5037.17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1375.45平方米。

4、宝山区罗店镇联合村白埝组7575.55平方米,其中农用地2610.56平方米、建设用地4201.68平方米、未利用地763.31平方米。

5、宝山区罗店镇联合村陈家埝组17828.47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6263.99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1564.48平方米。

6、宝山区罗店镇联合村陆家宅组6746.05平方米,其中农用地5406.59平方米、建设用地932.30平方米、未利用地407.16平方米。

7、宝山区罗店镇联合村杨家村组20740.06平方米,其中农用地4875.47平方米、建设用地15118.04平方米、未利用地746.55平方米。

8、宝山区罗店镇南周村8120.19平方米,其中农用地7358.80平方米、建设用地66.54平方米、未利用地694.85平方米。

9、宝山区罗店镇南周村包家楼组29706.07平方米,其中农用地20555.28平方米、建设用地5437.88平方米、未利用地3712.91平方米。

10、宝山区罗店镇南周村北周西组3307.93平方米,其中农用地2590.67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717.26平方米。

11、宝山区罗店镇南周村大苏组7638.17平方米,其中农用地6537.45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1100.72平方米。

12、宝山区罗店镇南周村丁家宅组1424.48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424.48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13、宝山区罗店镇南周村界山组1552.79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552.79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14、宝山区罗店镇南周村李家桥组12747.5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5273.94平方米、建设用地5929.48平方米、未利用地1544.08平方米。

15、宝山区罗店镇南周村王家村组2392.88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818.79平方米、建设用地226.69平方米、未利用地347.40平方米。

16、宝山区罗店镇南周村王家湾组1363.72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284.56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79.16平方米。

17、宝山区罗店镇南周村小苏组8942.43平方米,其中农用地7690.80平方米、建设用地16.32平方米、未利用地1235.31平方米。

18、宝山区罗店镇南周村周家宅组7340.95平方米,其中农用地4773.66平方米、建设用地973.97平方米、未利用地1593.32平方米。

19、宝山区罗店镇南周村朱家村组279.66平方米,其中农用地24.11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255.55平方米。

20、宝山区罗店镇十年村石家桥组56.1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4.21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51.89平方米。

21、宝山区罗店镇十年村新宅组20200.03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2689.69平方米、建设用地6213.03平方米、未利用地1297.31平方米。

22、宝山区罗店镇十年村朱家宅组10535.57平方米,其中农用地2137.57平方米、建设用地8398.0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23、宝山区罗店镇王家村巴北组13110.92平方米,其中农用地5904.06平方米、建设用地4320.47平方米、未利用地2886.39平方米。

24、宝山区罗店镇王家村巴南组1869.81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39.84平方米、建设用地1708.81平方米、未利用地21.16平方米。

25、宝山区罗店镇王家村沈六房组3265.63平方米,其中农用地3046.52平方米、建设用地219.11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26、宝山区罗店镇王家村王北组4785.63平方米,其中农用地417.42平方米、建设用地4367.89平方米、未利用地0.32平方米。

27、宝山区罗店镇王家村朱蒋组10505.54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0106.68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398.86平方米。

28、宝山区罗店镇王家村宗北组25476.68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5297.86平方米、建设用地10178.82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29、宝山区罗店镇王家村宗南组438.37平方米,其中农用地254.65平方米、建设用地183.72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30、宝山区罗店镇西埝村蔡家组6501.75平方米,其中农用地3265.27平方米、建设用地2710.40平方米、未利用地526.08平方米。

31、宝山区罗店镇西埝村李东组7807.09平方米,其中农用地3268.17平方米、建设用地4458.20平方米、未利用地80.72平方米。

32、宝山区罗店镇西埝村李西组11061.85平方米,其中农用地3967.49平方米、建设用地6120.06平方米、未利用地974.30平方米。

33、宝山区罗店镇西埝村钱家组6247.48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6.66平方米、建设用地4816.26平方米、未利用地1414.56平方米。

34、宝山区罗店镇远景村北周组3926.06平方米,其中农用地3767.1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158.96平方米。

35、宝山区罗店镇远景村杜家组10347.24平方米,其中农用地8918.51平方米、建设用地174.42平方米、未利用地1254.31平方米。

36、宝山区罗店镇远景村徐家组2661.86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857.60平方米、建设用地408.72平方米、未利用地395.54平方米。

37、宝山区罗店镇张士村北东组17647.79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3588.95平方米、建设用地119.22平方米、未利用地3939.62平方米。

38、宝山区罗店镇张士村庞家组7565.99平方米,其中农用地4940.20平方米、建设用地2114.40平方米、未利用地511.39平方米。

39、宝山区罗店镇张士村王南组12806.21平方米,其中农用地2341.89平方米、建设用地9501.90平方米、未利用地962.42平方米。

40、宝山区罗店镇张士村中心组20547.03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3171.54平方米、建设用地4970.34平方米、未利用地2405.15平方米。

41、宝山区罗店镇朱家店村南郝组12486.49平方米,其中农用地5852.57平方米、建设用地6428.24平方米、未利用地205.68平方米。

42、宝山区杨行镇北宗村石家东组8247.1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2578.57平方米、建设用地2451.94平方米、未利用地3216.59平方米。

43、宝山区杨行镇北宗村石家西组3487.77平方米,其中农用地423.55平方米、建设用地229.35平方米、未利用地2834.87平方米。

44、宝山区杨行镇城西二村马泾桥组14954.38平方米,其中农用地9270.56平方米、建设用地5163.38平方米、未利用地520.44平方米。

45、宝山区杨行镇城西二村牛角尖组9252.82平方米,其中农用地5381.45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3871.37平方米。

46、宝山区杨行镇城西二村新建组9760.23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42.50平方米、建设用地8701.80平方米、未利用地915.93平方米。

47、宝山区杨行镇城西二村野巷组5867.04平方米,其中农用地0平方米、建设用地5867.04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48、宝山区杨行镇桂家木村前进组12075.9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8084.29平方米、建设用地8.45平方米、未利用地3983.16平方米。

49、宝山区杨行镇桂家木村尹家湾组4095.26平方米,其中农用地0平方米、建设用地4095.26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50、宝山区杨行镇苏家村吴家宅组17.0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0平方米、建设用地17.0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51、宝山区杨行镇杨北村徐巷组22660.79平方米,其中农用地20873.26平方米、建设用地1561.52平方米、未利用地226.01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524346.33平方米,其中农用地326155.17平方米、建设用地145513.28平方米、未利用地52677.88平方米。

五、本公告公布后,宝山区应根据区政府确认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房屋补偿方案、被征地人员就业和保障方案内容依法实施补偿。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36417537   56043059           监督电话:56109705 

联系人:朱越  杨华栋                    联系地址:宝山区友谊支路83号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盖章)

                     2024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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