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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宝山区区级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办法》修订的专家论证情况的报告

信息来源: 区审计局 发布时间 2024-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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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属类目: 专家论证
  • 主题分类: 审计
  • 体       裁: 其他
  • 发布日期: 2024-01-25
  • 发文字号:
  • 发文日期: 2024-01-25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区审计局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工作规则》等相关规定,2023年11月至2024年1月期间,我局组织开展《宝山区区级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办法》修订专家论证活动。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专家论证形式

    局于2024年1月22日至1月23日邀请区人大代表、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王新民、区政协委员上海市百汇律师事务所律师杨振荣区发改委社会发展科副科长陈江岚等专家进行书面论证

二、事项的论证意见

(一)必要性:随着新修订的审计法和行政复议法的出台,《宝山区区级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办法》须与上位法保持一致,个别条款应作出相应修改,避免出现法律冲突和监管空白。

(二)可行性:《宝山区区级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办法》修订内容切合我区实际,修订后的《监督办法》有利于促进建设项目的规范化管理,提高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的有效性和合规性,有助于防范风险和保障公共利益。

(三)科学性:《宝山区区级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办法》修订内容符合新修订的审计法和行政复议法的精神,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强化了复议吸纳能力,扩大了行政复议范围,《监督办法》的修订内容与上位法相符;将“经区政府批准”修改为“经区审计局主要负责人批准”,修订内容与审计法第四十二条相符;《监督办法》新增第二十七条与审计法第二十三条相符。

三、修改意见

专家组经过审核,没有修改意见。

 


上海市宝山区审计局

2024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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