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2022年宝山区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及重点任务清单》已经区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宝山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6月1日
2022年宝山区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工作方案
及重点任务清单
为贯彻落实中央、市委、区委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精神要求,进一步加强党建引领乡村治理,加快推进大都市近郊乡村治理体系现代化,推进全国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工作,提高乡村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根据《关于宝山区进一步深化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宝委办〔2019〕139号)要求,现制定2022年宝山区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一、强化党建引领,夯实提升村级组织
1.建强农村基层组织体系。健全党组织领导的乡村治理体系,完善村党组织领导、多元主体参与的乡村治理格局。切实落实“四议两公开”制度,健全和完善党员、村民代表联系群众制度和建议收集、处理、反馈制度。发挥农村各类组织作用,加大乡村社会组织培育力度,聚焦农村干部能力素质培训、党员群众实务技能培训、农村公共服务资源供给等,推动社会组织在乡村治理中发挥更大作用。持续加大党对农村新型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农业企业、农村文化团体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深化片区党建,推广罗泾镇“五村联动”,月浦镇、罗店镇“两镇八村”等“村村联动”“镇村联动”党建联建模式,健全联建机制,加强统筹协调,促进资源共享、抱团发展。加强农村党群阵地建设,以完善党群阵地体系功能建设为契机,优化提升农村服务供给水平。(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区农业农村委、涉农镇)
2.建强农村干部队伍。实施“头雁计划”,持续推进“604020”居村党组织书记进阶式培养模式,推出一批基层点位,着力培育有一定影响力的村党组织书记带头人。做实宝山区乡村治理学院,用好社会组织力量,优化师资队伍,丰富培训课程库,构建“全覆盖、立体化、多层次”培训体系,建立乡村振兴现场教学点,分层分类对农村基层干部开展培训。(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区农业农村委、涉农镇)
3.规范村级小微权力运行。开展乡村治理清单制试点,梳理村级组织和村干部权力事项、为民服务清单,规范村级小微权力运行,健全村级小微权利监督制度,提升为民服务能力。贯彻执行《关于宝山区级部门事务下沉管理办法(试行)》,持续推进清理规范居村挂牌。开展村级减负“回头看”,切实防止工作台账、挂牌、报表以及“一票否决”、签订责任状、出具证明等事项和创建示范项目在各村反弹回潮。以推进乡镇、村党群服务中心(站、点)建设为依托,整合梳理农村为民服务清单,探索建立农村公共服务事项基本目录清单。完善村务监督委员会体制建设,落实办公场所和经费,开展业务培训,进一步凸显村务监督委员会功能,紧盯村务决策和公开、村级“三资”管理、工程项目建设、土地流转、惠农政策措施落实等重要事项进行全程监督,及时反映意见建议,发现并纠正存在的问题。深化实施“阳光村务工程”,建立完善村务公开目录,优化公开时限和公开内容,进一步探索将基层党务、村集体财务等内容纳入信息化平台,全面落实党务、村务、财务“三公开”规范目录清单。(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委、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区纪委监委、区委办、区府办、区发展改革委、区司法局、涉农镇)
二、聚焦城乡融合主线,构建“四治一体”善治格局
4.深化村民自治实践。应用推广积分制,将村级治理事务转化为量化指标,制定村民日常行为积分评价标准,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调动村民参与村级事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罗泾镇争创上海市乡村治理积分制示范基地。不断完善村级议事协商制度,试点开展村级议事协商创新实验,进一步丰富议事协商形式,增强议事协商的可操作性和规范性。以聚源桥村为重心,带动“两镇八村党建共同体”内各村加强议事协商和村约有效执行,激发自治活力。进一步加强村规民约建设,因地制宜制定村规民约,倡导把喜事新办、丧事简办、弘扬孝道、尊老爱幼等内容纳入村规民约,探索运用法律手段进一步强化村规民约重要地位,发挥必要的制约性、规范性作用。规范制定修订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开展村“两委”换届后村民自治章程修订,编印《宝山区村规民约案例集》。(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委、区民政局、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文明办)、区司法局、涉农镇)
5.深化社区通乡村实践。优化社区通功能板块,完善“社区通”村务公开版块财务公开功能,优化村委会各类财务发票、收据的上传工作机制,持续提升推行线上财务公开、票据公开的村占比。加强社区通村级应用指导,建强一支社区通村级运营指导员队伍,打造一批社区通应用示范点位,举办“社区云(社区通)”运营指导员培训班,为社区通村级运营指导员赋能,以进一步发挥社区通“自下而上”协商议事功能为重点,提升“社区通”在农村社区的运用成效。(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委组织部、区农业农村委、涉农镇)
6.拓展乡村智慧治理手段。深化“一网统管”乡村应用,开发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理场景,探索通过城运平台实现农村人居环境问题发现-派单-整改闭环处置。推广应用宝山区农村房屋租赁系统,完善农村房屋租赁管理工作流程,优化系统功能,加强区级系统与村级平台的数据交互,全区农房租赁资源实现区镇村三级信息化管理。开发乡村治理积分制管理系统,探索乡村积分数字化管理。持续提升农村智能安防系统的科学运用水平。(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委、区城运中心、区信息委、区公安分局、区委政法委、区民政局、区房管局、涉农镇)
7.推进法治乡村建设。扎实开展“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活动,打造普惠性、公益性、多样性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健全村居法律顾问管理机制,进一步规范细化村居法律顾问工作职责,优化工作机制和服务模式,引导居村法律顾问前置介入基层治理事务,将法治要求运用到承包地流转、经济合同管理、信访矛盾调处、集体资产监管等领域。做好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市级重点培育单位的动态管理、调整和创建,争创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1家。持续推进乡村“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每个村至少培养8名“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开展农村家庭普法主题实践活动,培育乡村(社区)学法用法示范家庭(户),编印《宝山区农村家庭“八五”普法读本》,加强培训考核和动态管理。深化农村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建立健全村调委会矛盾排查预警机制,定期分析110非警务警情,研判农村矛盾纠纷情况;发挥专职人民调解员、矛盾纠纷排查志愿者队伍作用,加强调解组织、调解员管理,规范专职人民调解员的选聘、培训、考核、保障、退出等机制,矛盾纠纷调解成功率达到97%。推进农村平安建设,加强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强化农村地区平安志愿者管理,加强农村地区平安建设宣传力度;组织开展涉黄涉赌场所清查整治,加强对农村地区各类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区农业农村委、区公安分局、区委政法委、涉农镇)
8、推进乡村德治涵育文明乡风。加强农村思想道德建设,持续培树宣传道德模范等先进典型,弘扬传统美德。加强乡村非遗传习点建设,增加点位数量,提升活动质量,新增2-3个乡村非遗传习点;结合传统节庆、“文化和自然遗产日”等节日开展宝山非遗小课堂、非遗民俗文化活动等,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传承弘扬非遗文化,滋养文明乡风。大力推进农村移风易俗,利用电视、报纸、新媒体广泛宣传移风易俗工作,发挥农村党员干部的示范作用,引导党员带头执行移风易俗相关规定,落实村干部婚丧喜庆事宜报备、报告制度。探索运用积分制、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妇女议事会等村级议事协商平台在推进移风易俗、破除陈规陋习等方面发挥规劝约束作用,引导群众贺喜庆祝有分寸、丧葬风俗有尺度。深化文明城区、文明村镇创建,启动新一轮市、区两级文明村、上海市文明镇推荐评选。结合文明村镇、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加强文明行为宣传引导,减少红白事餐饮浪费现象,引导群众在移风易俗方面传家训、立家规、扬家风。深化拓展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持续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乡风评议、“扫黄打非”等文明实践活动,引导群众养成文明健康生活习惯,形成崇德明理、绿色发展的现代文明新乡风。深化“一场两间三堂四会”村级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功能空间内涵建设,依托市区两级综合服务平台,促进市区条块联动、优质资源下沉,打造一批示范站点。(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文明办)、区委组织部、区农业农村委、区文化旅游局、区民政局、区妇联、涉农镇)
三、聚焦乡村突出问题,提升农村群众幸福感
9.优化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理机制。以农民宅前屋后小花园、小菜园、小果园等“小三园”建设为载体,引导农村人居环境维护的参与主体由行政村进一步下沉到农户,实现有形态村“小三园”创建全覆盖。进一步推广“优美庭院”、“美亮村宅”到组、“优美庭院”到户的评选制度,引导评选结果与村民享受村级福利或其他专项奖励相挂钩。引导建立农房出租户数与缴纳农村环境维护费相挂钩的管理制度、挂牌农村宅前屋后环境卫生责任制,逐步推开机动车辆入村超时收费制度。(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委、涉农镇)
10.健全农村集体经济运行体系。理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后的产权关系,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进一步规范运行。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收益分配权,有收支结余的村落实分红要求。探索建立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出租出借监管平台,加强集体经济组织规范运行的智慧监管。完善公共财政对村级组织基本运转经费保障机制,健全村级自我积累与公共财政托底保障相结合的村级组织基本运转经费保障制度,确保村级组织正常运转。(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委、区财政局、涉农镇)
附件:
2022年宝山区乡村治理体系建设重点任务清单
序号 |
类别 |
重点任务 |
行动目标 |
责任单位 |
1 |
强化党建引领,夯实提升村级组织 |
建强农村基层组织体系 |
切实落实“四议两公开”制度,健全和完善党员、村民代表联系群众制度和建议收集、处理、反馈制度。 |
区委组织部 区民政局 涉农镇 |
2 |
发挥农村各类组织作用,加大乡村社会组织培育力度,聚焦农村干部能力素质培训、党员群众实务技能培训、农村公共服务资源供给等,推动社会组织在乡村治理中发挥更大作用。 |
区委组织部 区民政局 区农业农村委 涉农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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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持续加大党对农村新型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农业企业、农村文化团体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 |
区委组织部 涉农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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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深化片区党建,推广罗泾镇“五村联动”,月浦镇、罗店镇“两镇八村”等“村村联动”“镇村联动”党建联建模式,健全联建机制,加强统筹协调,促进资源共享、抱团发展 |
区委组织部 区农业农村委 涉农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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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加强农村党群阵地建设,以完善党群阵地体系功能建设为契机,优化提升农村服务供给水平。 |
区委组织部 涉农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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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强化党建引领,夯实提升村级组织 |
建强农村干部队伍 |
实施“头雁计划”,持续推进“604020”居村党组织书记进阶式培养模式,推出一批基层点位,着力培育有一定影响力的村党组织书记带头人。 |
区委组织部 涉农镇 |
7 |
做实宝山区乡村治理学院,用好社会组织力量,优化师资队伍,丰富培训课程库,构建“全覆盖、立体化、多层次”培训体系,建立乡村振兴现场教学点,分层分类对农村基层干部开展培训。 |
区委组织部 区农业农村委 区民政局 各涉农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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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规范村级小微权力运行 |
开展乡村治理清单制试点,梳理村级组织和村干部权力事项、为民服务清单,规范村级小微权力运行,健全村级小微权利监督制度,提升为民服务能力。 |
区农业农村委 区委组织部 区纪委监委 区民政局 罗泾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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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贯彻执行《关于宝山区级部门事务下沉管理办法(试行)》,持续推进清理规范居村挂牌。开展村级减负“回头看”,切实防止工作台账、挂牌、报表以及“一票否决”、签订责任状、出具证明等事项和创建示范项目在各村反弹回潮。 |
区委组织部 区民政局 区委办 区府办 区司法局 涉农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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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强化党建引领,夯实提升村级组织 |
规范村级小微权力运行 |
以推进乡镇、村党群服务中心(站、点)建设为依托,整合梳理农村为民服务清单,探索建立农村公共服务事项基本目录清单。 |
区委组织部 区民政局 区发展改革委涉农镇 |
11 |
完善村务监督委员会体制建设,落实办公场所和经费,开展业务培训,进一步凸显村务监督委员会功能,紧盯村务决策和公开、村级“三资”管理、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工程项目建设、土地流转、惠农政策措施落实等重要事项进行全程监督,及时反映意见建议,发现并纠正存在的问题。 |
区民政局 涉农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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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深化实施“阳光村务工程”,建立完善村务公开目录,优化公开时限和公开内容,进一步探索将基层党务、村集体财务等内容纳入信息化平台,全面落实党务、村务、财务“三公开”规范目录清单。 |
区民政局 区委组织部 区农业农村委 涉农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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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聚焦城乡融合主线构建“四治一体”善治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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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村民自治实践 |
应用推广积分制,将村级治理事务转化为量化指标,制定村民日常行为积分评价标准,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调动村民参与村级事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罗泾镇争创上海市乡村治理积分制示范基地。 |
区农业农村委 区民政局 区委组织部 区委宣传部(文明办) 涉农镇 |
14 |
不断完善村级议事协商制度,试点开展村级议事协商创新实验,进一步丰富议事协商形式,增强议事协商的可操作性和规范性。以聚源桥村为重心,带动“两镇八村党建共同体”内各村加强议事协商和村约有效执行,激发自治活力。 |
区民政局 涉农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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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进一步加强村规民约建设,因地制宜制定村规民约,倡导把喜事新办、丧事简办、弘扬孝道、男女平等、尊老爱幼等内容纳入村规民约,探索运用法律手段进一步强化村规民约重要地位,发挥必要的制约性、规范性作用。 |
区民政局 区委宣传部(文明办) 区司法局 区农业农村委 涉农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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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聚焦城乡融合主线 构建“四治一体”善治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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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村民自治实践 |
规范制定修订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开展村“两委”换届后村民自治章程修订,编印《宝山区村规民约案例集》。 |
区民政局 涉农镇 |
17 |
深化社区通乡村实践 |
优化社区通功能板块,完善“社区通”村务公开版块财务公开功能,优化村委会各类财务发票、收据的上传工作机制,持续提升推行线上财务公开、票据公开的村占比。 |
区民政局 区委组织部 区农业农村委 涉农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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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加强社区通村级应用指导,建强一支社区通村级运营指导员队伍,打造一批社区通应用示范点位,举办“社区云(社区通)”运营指导员培训班,为社区通村级运营指导员赋能,以进一步发挥社区通“自下而上”协商议事功能为重点,提升“社区通”在农村社区的运用成效。 |
区民政局 区农业农村委 涉农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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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拓展乡村智慧治理手段 |
深化“一网统管”乡村应用,开发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理场景,探索通过城运平台实现农村人居环境问题发现-派单-整改闭环处置。 |
区农业农村委 区城运中心 涉农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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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推广应用宝山区农村房屋租赁系统,完善农村房屋租赁管理工作流程,优化系统功能,加强区级系统与村级平台的数据交互,全区农房租赁资源实现区镇村三级信息化管理。 |
区公安分局 区城运中心 区房管局 涉农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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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聚焦城乡融合主线 构建“四治一体”善治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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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乡村智慧治理手段 |
开发乡村治理积分制管理系统,探索乡村积分数字化管理。 |
区农业农村委 区民政局 区信息委 |
22 |
持续提升农村智能安防系统的科学运用水平。 |
区委政法委 涉农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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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推进法治乡村建设 |
扎实开展“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活动,打造普惠性、公益性、多样性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健全村居法律顾问管理机制,进一步规范细化村居法律顾问工作职责,优化工作机制和服务模式,引导居村法律顾问前置介入基层治理事务,将法治要求运用到承包地流转、经济合同管理、信访矛盾调处、集体资产监管等领域。 |
区司法局 涉农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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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做好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市级重点培育单位的动态管理、调整和创建,争创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1家。 |
区司法局 涉农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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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持续推进乡村“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每个村至少培养8名“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 |
区司法局 涉农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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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开展农村家庭普法主题实践活动,培育乡村(社区)学法用法示范家庭(户),编印《宝山区农村家庭“八五”普法读本》,加强培训考核和动态管理。 |
区司法局 区农业农村委 涉农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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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聚焦城乡融合主线 构建“四治一体”善治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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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法治乡村建设 |
深化农村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建立健全村调委会矛盾排查预警机制,定期分析110非警务警情,研判农村矛盾纠纷情况;发挥专职人民调解员、矛盾纠纷排查志愿者队伍作用,加强调解组织、调解员管理,规范专职人民调解员的选聘、培训、考核、保障、退出等机制,矛盾纠纷调解成功率达到97%。 |
区司法局 区委政法委 涉农镇 |
28 |
推进农村平安建设,加强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强化农村地区平安志愿者管理,加强农村地区平安建设宣传力度;组织开展涉黄涉赌场所清查整治,加强对农村地区各类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 |
区公安分局 区委政法委 涉农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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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推进乡村德治涵育文明乡风 |
加强农村思想道德建设,持续培树宣传道德模范等先进典型,弘扬传统美德。 |
区委宣传部(文明办) 涉农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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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加强乡村非遗传习点建设,增加点位数量,提升活动质量,新增2-3个乡村非遗传习点;结合传统节庆、“文化和自然遗产日”等节日开展宝山非遗小课堂、非遗民俗文化活动等,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传承弘扬非遗文化,滋养文明乡风。 |
区文化旅游局 涉农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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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聚焦城乡融合主线构建“四治一体”善治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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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乡村德治涵育文明乡风 |
大力推进农村移风易俗,利用电视、报纸、新媒体广泛宣传移风易俗工作,发挥农村党员干部的示范作用,引导党员带头执行移风易俗相关规定,落实村干部婚丧喜庆事宜报备、报告制度。探索运用积分制、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妇女议事会等村级议事协商平台在推进移风易俗、破除陈规陋习等方面发挥规劝约束作用,引导群众贺喜庆祝有分寸、丧葬风俗有尺度。 |
区委宣传部(文明办) 区委组织部 区民政局 区农业农村委区妇联 涉农镇 |
32 |
深化文明城区、文明村镇创建,启动新一轮市、区两级文明村、上海市文明镇推荐评选。结合文明村镇、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加强文明行为宣传引导,减少红白事餐饮浪费现象,引导群众在移风易俗方面传家训、立家规、扬家风。 |
区委宣传部(文明办) 区妇联 涉农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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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深化拓展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持续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乡风评议、“扫黄打非”等文明实践活动,引导群众养成文明健康生活习惯,形成崇德明理、绿色发展的现代文明新乡风。 |
区委宣传部(文明办) 区农业农村委 涉农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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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聚焦城乡融合主线构建“四治一体”善治格局 |
推进乡村德治涵育文明乡风 |
深化“一场两间三堂四会”村级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功能空间内涵建设,依托市区两级综合服务平台,促进市区条块联动、优质资源下沉,打造一批示范站点。 |
区委宣传部(文明办) 涉农镇 |
35 |
聚焦乡村突出问题 提升农村群众幸福感 |
优化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理机制 |
以农民宅前屋后小花园、小菜园、小果园等“小三园”建设为载体,引导农村人居环境维护的参与主体由行政村进一步下沉到农户,实现有形态村“小三园”创建全覆盖。 |
区农业农村委 涉农镇 |
36 |
进一步推广“优美庭院”、“美亮村宅”到组、“优美庭院”到户的评选制度,引导评选结果与村民享受村级福利或其他专项奖励相挂钩。 |
涉农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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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
引导建立农房出租户数与缴纳农村环境维护费相挂钩的管理制度、挂牌农村宅前屋后环境卫生责任制,逐步推开机动车辆入村超时收费制度。 |
涉农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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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
聚焦乡村突出问题 提升农村群众幸福感 |
健全农村集体经济运行体系 |
理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后的产权关系,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进一步规范运行。 |
区农业农村委 涉农镇 |
39 |
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收益分配权,有收支结余的村落实分红要求。 |
区农业农村委 涉农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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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
探索建立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出租出借监管平台,加强集体经济组织规范运行的智慧监管。 |
区农业农村委 涉农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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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
完善公共财政对村级组织基本运转经费保障机制,健全村级自我积累与公共财政托底保障相结合的村级组织基本运转经费保障制度,确保村级组织正常运转。 |
区农业农村委 区财政局 涉农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