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21日,上海寅瀚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在位于宝山区杨行镇宝杨路2056号上海东街百货商场有限公司承租经营的仓库内,拆除行车轨道梁施工过程中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一般事故,导致1名工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96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和《上海市实施〈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若干规定》等有关规定,成立了由宝山区应急管理局、宝山公安分局、宝山区总工会、杨行镇人民政府等单位组成的事故调查组。经调查认定,上海寅瀚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3ž21”高处坠落一般事故是一起因企业主体责任未落实,安全管理不严格,作业场所安全措施未落实而导致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现将事故调查、分析等情况报告如下:
一.事故相关单位情况
(一)仓库产权单位:上海宝成钢结构建筑有限公司
上海宝成钢结构建筑有限公司成立于1993年4月28日;住所:上海市宝山区蕴川路3962号;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307228757C;证照编号:13000000202208020096;法定代表人:王伟;经营范围:生产和销售各种钢结构和其他相关的钢结构产品的维护;汽车钢制车轮的生产、销售、维护;汽车部件的精密锻压、多工位压力成型及模具设计与制造;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物业管理;钢材销售。
(二)仓库租赁单位:上海杨行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上海杨行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08月18日;住所:上海市宝山区杨鑫路258号A区;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36315415352;证照编号:13000000202402270062;法定代表人:马文斌;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本公司资产经营、管理、出租;新项目筹措开发;招商咨询;企业管理。
(三)仓库承租经营单位:上海东街百货商场有限公司
上海东街百货商场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9月1日;住所:上海市宝山区松兰路879号;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内合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3MA1CKUEW5G;证照编号:13000000201609010250;法定代表人:蔡忠良;经营范围:日用百货、针纺织品、服装鞋帽、儿童用品、工艺美术品、家具布艺箱包、家用电器、五金机电、金银饰品、食用农产品、紫砂壶、办公用品、花卉批兼零;钟表维修;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各类广告;仓储(除危险品及专项规定);摄影;复印;字画装裱;美容美发;餐饮管理;烟酒(取得许可证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医疗器械销售;物业管理;停车场(库)经营;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食品流通。
(四)拆除施工单位:上海寅瀚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上海寅瀚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08月18日;住所:上海市普陀区常和路100号7幢2楼258室;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07MA1G0GPR7E;证照编号:07000000201907020133;法定代表人:辛道峰;经营范围:建筑装修装饰建设工程设计与施工,机电设备安装及维修,水电安装(除承装、承试、承修电力设施),空调安装,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施工,计算机网络工程,建筑智能化建设工程设计与施工,通信建设工程施工,电信建设工程专业施工,机电设备安装,建设工程专业施工,管道建设工程专业施工,防腐保温建设工程专业施工,园林古建筑建设工程专业施工,风景园林建设工程专业设计,物业管理,销售;建筑建材、装饰材料、机电设备。
二.仓库租赁情况
2024年1月22日,上海宝成钢结构建筑有限公司与上海杨行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签订《上海市厂房租赁合同》及《安全、消防、治安、环保责任书》,上海宝成钢结构建筑有限公司将其宝杨路2056号内建筑面积8307.79平方米的仓库和办公用房租赁给上海杨行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经营使用,合同约定年租金总额为含税人民币336万元。
2024年1月29日,上海杨行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与上海东街百货商场有限公司签订《厂房租赁合同》及《安全、消防、治安、环保责任书》,将其承租的宝杨路2056号仓库和办公用房转租给上海东街百货商场有限公司经营使用,合同约定年租金总额为含税人民币386万元。
三.拆除服务合同
2024年3月18日,上海东街百货商场有限公司与上海寅瀚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签订《拆除服务合同》及《项目安全责任书》。上海东街百货商场有限公司将其承包经营的宝杨路2056 号仓库内行车轨道梁拆除项目发包给上海寅瀚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拆除施工。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约定工程期限:进场日期2024年3月19日,竣工日期2024年3月23日;服务费用:合同总价为人民币5000元,且项目拆除的废弃钢材归上海寅瀚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所有。
上海东街百货商场有限公司与上海寅瀚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均指派张某某为施工现场负责人,负责项目施工安全。
四.事故发生经过和应急救援情况
上海寅瀚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承接宝杨路2056号仓库行车轨道梁拆除施工业务后,未组织施工队伍,未制定《施工组织方案》。由业务承接人员朱某某将施工项目再次转包给不具备施工条件和资质的废品收购人员惠某某负责施工,并谈妥将拆除的废品作为支付给惠某某的施工费用。
2024年3月20日7时,惠某某召集临时工人蔡某某、贾某某、刘某某来到宝杨路2056号仓库,与现场负责人张某某对接后开始拆除施工。任务分工:惠某某为项目负责人;蔡某某和贾某某二人负责梁上切割作业;刘某某负责搬运切割用气瓶、梳理供气的橡皮软管和收集切割后的废旧钢材。施工人员首先拆除1#行车轨道梁。3月21日,工人蔡某某、贾某某二人继续在轨道梁上实施切割拆除作业,两名工人在轨道梁上作业时身上栓系的安全带没有系挂生根。大约10时左右,工人贾某某在1#行车轨道梁第20跨部位切割过程中,不慎高处坠落至地面,坠落高度约5.5米。
事故发生后,现场工人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120到场后,经医生检查宣告贾某某已死亡。
五.人员伤亡情况和直接经济损失
(一)人员伤亡情况
事故造成1人死亡。死者:贾某某,男,53岁,无工作单位,切割工人。2012年1月16日,经重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培训颁发特种作业操作证,于2015年1月16日复训续证,有效期至2018年1月16日。
(二)事故直接经济损失
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约96万元。
六.事故现场勘查情况
事故发生在宝山区杨行镇宝杨路2056号西侧仓库内。事发区域为闲置厂房,布局南北走向,长度188米、宽度31米、高8.8米,框架结构;厂房内设置有1#、2#行车,行车轨道梁高度5.5米。2024年3月21日10时左右,工人贾某某在仓库1#行车轨道梁第20跨部位拆除作业过程中,不慎高处坠落导致死亡(坠落高度约5.5米)。事发现场停放一辆牌号为苏E915WA的蓝色货车,车厢内装有已切割拆除的钢材若干。现场地面有贾某某使用过的切割枪、手套、橡胶软管、气瓶,以及部分已拆除的钢材等;事发现场,死者贾某某仰面朝天躺于地面,身穿工作服、头戴一顶黄色安全帽,身上栓系安全带,头部和地面有大量血迹。
七.事故发生的原因和性质
(一)直接原因
工人贾某某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安全带未系挂生根,不慎失稳高处坠落至地面导致死亡,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二)间接原因
1.项目负责人惠某某(废品回收人员),无施工资质及条件,并指派无特种作业操作证的工人进行登高切割作业。
2.上海寅瀚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业务承接人员朱某某,将行车轨道梁拆除施工转包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和个人。
3.上海寅瀚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辛道峰,业务承接后未制定《施工组织方案》,转包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和个人。
4.上海东街百货商场有限公司现场负责人张某某对进场施工人员监管不严,未落实进场培训和安全交底。
5.上海寅瀚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未落实,施工管理不严格,未制定《施工组织方案》,将拆除施工转包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和个人,安全管理和安全措施未落实。
(三)事故性质
综合上述分析,上海寅瀚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3ž21”高处坠落一般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八.事故责任的认定和处理建议
(一)对事故责任者的责任认定和处理意见
1.项目负责人惠某某(废品回收人员),无施工资质及条件,并指派无特种作业操作证的工人进行登高切割作业,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建议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2.上海寅瀚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业务承接人员朱某某,将行车轨道梁拆除施工转包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和个人,对事故发生负有管理责任,建议宝山区应急管理局依法给予其行政处罚。
3.上海寅瀚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辛道峰,业务承接后未制定《施工组织方案》,转包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和个人,对事故发生负有管理责任,建议宝山区应急管理局依法给予其行政处罚。
4.上海东街百货商场有限公司现场负责人张某某对进场施工人员把关不严,未落实进场培训和安全交底。建议上海东街百货商场有限公司按照企业相关规定给予其相应处理,处理结果书面上报宝山区应急管理局。
5.上海宝成钢结构建筑有限公司、上海杨行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上海东街百货商场有限公司、上海寅瀚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应根据公司相关规定,对涉及本起事故的相关人员给予相应的处理,处理结果书面上报宝山区应急管理局。
(二)对事故责任单位的责任认定及处理意见
上海寅瀚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未落实,施工管理不严格,未制定《施工组织方案》,将拆除施工转包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和个人,安全管理和安全措施未落实,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建议宝山区应急管理局依法给予其行政处罚。
九.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1.上海宝成钢结构建筑有限公司、上海杨行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上海东街百货商场有限公司、上海寅瀚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应按照“四不放过”的要求,召开事故专题会议,通报事故情况,举一反三,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认真分析事故原因,针对事故中暴露出的问题,采取整改措施,防范事故再次发生。
2.上海寅瀚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应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经营项目承发包必须严格审查和把关,加强施工组织和现场管理,加强安全巡查,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杜绝事故再发生。
3.上海杨行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上海东街百货商场有限公司应加强对承租企业、承揽业务单位的日常现场管理,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各项法律法规。
4.杨行镇人民政府应进一步加强对辖区内仓储企业、作业场所的日常抽查检查,督促企业依法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管理,确保生产安全。
宝山区政府事故调查组
2024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