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瑾代表:
感谢您对我区养老服务事业的关心,您在宝山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闭会期间提出的第003号建议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并进行了认真研究和讨论,现将办理意见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老年助餐工作的高度重视和民政事业的关心支持!
社区老人助餐服务是关系老年人切身利益的民生实事,也是养老服务体系的重要内容。随着社会老龄化程度的日益提高,满足老年群体的各种服务需求已成为政府和社会关注的热点。2008年起,为了帮助高龄、独居、纯老家庭以及生活需要照料的老年人解决日常用餐困难问题,根据市政府实事项目要求,结合街镇老年人口分布与需求情况,我区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老年人助餐服务场所建设工作,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社区中老年人就餐难的问题。同时,各街镇不断探索社会化运作模式,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有资质的餐饮企业提供助餐服务,进一步降低运营管理成本。
我区现有社区老年人助餐服务场所125家(含13家社区长者食堂)。目前,本区各街镇提供助餐服务的形式主要有三种:一是有行动能力的老人可以自行到助餐场所集中用餐,对因行动不便无法到助餐点就餐的老人则提供送餐上门;二是由有膳食加工配置的助餐服务场所将膳食送到各分站点,再由分站点提供送餐上门或集中用餐服务;三是街镇委托有资质的餐饮企业、企事业食堂等提供膳食加工、配送服务。
为进一步做好宝山区老年人助餐服务工作,更好地满足老年人助餐服务需求,结合您的建议,我们将在以下几个方面加大工作力度,不断探索和改进老年助餐服务工作。
一、优化设施布局,完善助餐服务网络
一是指导街镇根据社区人口规模、就餐需要和消费意愿等条件,充分依托社区综合为老服务中心等场所,或存量资源,建设集膳食加工配制、外送及集中用餐等功能为一体的社区长者食堂。二是指导街镇加快发展“家门口”的老年助餐点,依托老年活动室、老年人日间服务中心等设施,重点发展具有中转功能的“配送点”和居民小区的助餐点。三是对部分确实无法寻找到合适房源的社区,利用社区周边信誉好又愿意为老年人服务的餐饮企业,设立助餐点,从而最大限度满足老年人助餐需求。鼓励在居民区的养老机构食堂在满足院内老人就餐需求的前提下,开放为老年助餐服务场所。
二、丰富助餐模式,充分满足服务需求
按照“社区长者食堂+助餐服务点+配送入户”的服务模式,建立多层次的配餐、就餐、送餐的助餐网络,满足老年人就餐服务需求。支持各类社会力量参与送餐服务,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与信誉良好的餐饮企业加强合作,利用其物流网络为老年人送餐。继续依托和动员社区为老服务组织、志愿者等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提供送餐到家服务。
三、加强政策扶持,服务对象切实受益
根据最新的文件精神,政府对新建的社区长者食堂,将按其供餐能力和实际建设投入情况实行分档补贴,给予20-100万元不等的一次性建设补贴。对每个老年助餐点则给予1万元的一次性建设补贴,并按政策在运营方面给予扶持,如水、电、煤等可按规定享受优惠政策,与国资委、建交委、市场局等职能部门协调解决部分设施因证件不全,无法正常开办的问题。同时,继续实施区级助餐补贴政策,对符合补贴条件的老人,由区财政给予每客1元的助餐补贴,各街镇财政按不少于1:1的比例予以配套补贴,进一步减轻困难老人的经济负担。
四、加强资源整合,提升助餐服务质量
鼓励街镇委托专业社会组织和社会力量管理、运营社区老年人食堂,积极引导社区爱心企业冠名赞助,优先选聘社区内下岗失业并从事过餐饮管理服务的人员,从事社区老年人食堂的服务工作。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加强岗前培训,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不断满足老年人用餐需求。
再一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信任和支持,相信通过我们共同努力,我区养老服务工作一定会取得更大的成绩。
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给予监督、支持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