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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宝山区开展第七批上海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上海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团体(试点)推荐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区文化和旅游局 发布时间 2024-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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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属类目: 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 主题分类: 文化
  • 体       裁: 通知
  • 发布日期: 2024-07-25
  • 发文字号: 宝文旅〔2024〕9号
  • 发文日期: 2024-07-25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区文化和旅游局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非遗项目保护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队伍建设,有效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根据市文化旅游局通知要求,现组织开展第七批上海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上海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团体(试点)推荐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相关时间安排、传承人(团体)定义推荐条件推荐范围推荐申报流程等要求按《关于组织推荐第七批上海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上海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团体(试点)的通知》(见附件)执行,请仔细阅读通知要求,精心组织做好申报推荐工作。

请在提交纸质材料前,将所需材料电子版先行提交至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待确定符合申报要求后,再提交纸质材料。最终提交纸质材料的截止日期为2024年8月15日。

申报纸质材料包括:

1.推荐表一式9份(其中至少2份为原件);

2.其他辅助材料一式9份(无犯罪记录证明件1份即可);

3.包含传承人申报片和上述材料电子版本的U盘1个。

推荐材料一经受理,不再退还。凡超过时限(以邮戳为准)的,不予受理。

特此通知。

 

附件:关于组织推荐第七批上海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

传承人、上海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团体

(试点)的通知

    

(联系人:区非遗保护中心 郑龚  联系电话:56609112  邮箱:31510196@qq.com  邮寄地址:宝山区友谊路42弄5号一号楼306室)

 

上海市宝山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4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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