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山区工业企业安全生产“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检查方案
根据《宝山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的总体要求、上海市应急管理局2022年度执法计划编制口径、《宝山区应急管理局2022年度安全生产执法计划》的总体安排,为切实消除工业企业安全隐患,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快区域转型发展,为宝山打造上海科创中心主阵地,实现“北转型”提供有利条件。结合我区实际,对我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危险化学品经营(带有储存设施)企业,包括危化仓储经营企业,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检查,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原则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切实转变观念,狠抓落实,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确保联合检查取得明显成效、安全生产事故持续下降、坚决遏制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宝山区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明显提高,为全面维护好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保障。
二、基本情况
经区各相关部门及街镇园区梳理排摸,我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危险化学品经营(带有储存设施)企业共有20家。
三、检查措施
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原则,从20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危险化学品经营(带有储存设施)企业中随机抽取12家企业作为检查对象,以涉及危化品危险程度、场地情况、安全基础等实际情况为主要参照,联合区市场监管局与区生态环境局开展实地联合抽查,多措并举,综合施策,进一步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力争消除企业事故隐患。
四、检查时间及安排
(一)检查时间:2022年3月1日至2021年4月30日
(二)进度安排:
1.前期准备阶段(2022年3月1日前)
与区市场监管局、区生态环境局联合制定相关检查方案,确定检查具体时间表。遵循“双随机、一公开”的原则从20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危险化学品经营(带有储存设施)企业中随机抽取12家企业。
2.检查实施阶段(2022年3月1日至3月31日)
根据检查内容与具体时间表,区级行政执法队伍(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督局、生态环境局)联合开展相关执法检查工作,形成上下联动、条块结合的工作局面,确保联合检查目标如期完成。
3.总结收尾阶段(2022年4月1日至4月30日)
在检查工作取得阶段成果的基础上,进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总结及收尾工作。固化有效工作举措,为进一步推动我区危化企业消除隐患,形成切实管用的措施办法。
五、检查内容
(一)应急管理领域
1.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2.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
3.安全警示标志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4.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并向从业人员通报。
5.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与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制定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相衔接,并定期组织演练。
6.有限空间相关规定落实情况
应当符合《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相关要求。
7.危险化学品管理情况
应当符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相关要求。
(二)市场监管领域
1.企业登记方面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的规定,从事无证无照经营。应当按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企业登记,不得擅自变更登记事项。
2.特种设备方面
在用特种设备是否办理使用登记,是否在定期检验有效期内,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是否持有有效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是否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三)生态环境领域
对标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要求,深入企业排查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过程落实环境保护相关法律制度和标准规范情况,加大对非法排放、倾倒危废、逃避监管方式处置危废、无资质处置危废等涉嫌危险废物环境犯罪行为的排查。
1.检查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以及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是否按照规定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2.检查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是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如实记录有关信息,并通过国家危险废物信息管理系统向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申报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有关资料。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已经取得排污许可证的,执行排污许可管理制度的规定。
3.检查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是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环境保护标准要求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不得擅自倾倒、堆放。
4.检查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单位,是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取得许可证。禁止无许可证或者未按照许可证规定从事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的经营活动。
5.检查是否将危险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无许可证的单位或者其他生产经营者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活动。
6.检查收集、贮存危险废物,是否按照危险废物特性分类进行。禁止混合收集、贮存、运输、处置性质不相容而未经安全性处置的危险废物。
7.检查贮存危险废物是否采取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防护措施。禁止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
8.检查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单位,贮存危险废物是否超过一年;确需延长期限的,是否报经颁发许可证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批准。
9.检查转移危险废物的,是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填写、运行危险废物电子或者纸质转移联单。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注重联动
要充分认识到危化品重点监管企业安全生产“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切实做好各部门之间的沟通交流,有序推进,落到实处,完善工作举措,注重部门联动,扎实有序做好项目的推进工作。
(二)明确责任,加强执法
各相关部门在联合检查中要加强安全生产检查责任意识,切实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互相配合、齐抓共管的联动机制,提高行政执法效能。
(三)协作配合,形成合力
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互通有无,形成整体合力,共同开展工作,协助攻克难题,合力推进宝山区危化品重点监管企业安全生产“双随机、一公开”工作。
附件:宝山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危险化学品经营(带有储存设施)企业名单
上海市宝山区应急管理局
2022年2月18日
宝山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危险化学品经营(带有储存设施)企业名单
序号
街镇园区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1
顾村
上海德祥物流有限公司
顾村开发区富联路1181号
杨建萍
139******623
2
杨行
上海昌宝物资有限公司
共悦路229号
王平
563***86/135******648
3
月浦
上海春禾物流仓储有限公司
春和路855号
倪志红
159*****368
4
月浦
上海怡醇化工有限公司
盛石路石弄1号
杜庆华
56***379
5
月浦
上海石洞口煤气制气有限公司
煤电路1号
唐勇
130******393
6
城工
上海申倩工业气体销售有限公司
上海市宝山区园光路318号
李建林
56****23/133******035
7
顾村
空气化工产品气体生产(上海)有限公司
富联路1166号
程琼
159*****841
8
罗泾
上海巨峰化工有限公司
陈川西路9号
张菊容
135*****173
9
罗泾
上海旗辉科技有限公司
沪太路9088号
杨俊彪
139*****306
10
罗泾
上海杰盟化工有限公司
陈川西路65号
陈杰
139*****576
11
罗泾
上海尤嘉利特种气体有限公司
飞云路38号
郑重
189*****111
12
罗泾
上海爱比西化工有限公司
沪太路8885号
赵湘莲
138*****863
13
庙行
上海淞化气体化工有限公司
南薀藻路999号
马麒麟
56***471、130*****46
14
淞南
上海振信新帅气体有限公司
长江西路955号
张国玲
135*****287
15
月浦
上海宝山普莱克斯实用气体有限公司
蕴川路3888号
黄翀
56***234×301、1588*****948
16
月浦
上海天翼气体有限公司
月罗路888弄18号甲
孙立怀
130*****669
17
月浦
上海济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春和路1350号3号厂房
潘龙法
133*****579
18
张庙街道
上海平兰新能源销售有限公司
呼兰路505号
赵春峰
139*****982
19
宝工
上海海隆赛能新材料有限公司
罗东路1825号
杨海涛
136*****04
20
顾村
上海市尤希路化学工业有限公司
富联路881号
曹凯
135*****7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