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并附相关指标统计附表等。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在“上海宝山”门户网站(http://www.shbsq.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科联系(地址:上海市宝山区密山路5号,邮编201999,电话:021-56100093,邮箱:zwgkk@baoshan.sh.cn)。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方面
主动公开率不断提升。2021年,区政府共制发公文类政府信息166条(2020年共发文241条),主动公开119条,发文量同比减少45.18%,主动公开率71.69%,同比增长45.96%。区政府制发规范性文件2件,主动公开率、解读率均为100%。
主动公开范围动态拓展。主动公开本区“十四五”规划和专项规划,并逐步完成历史规划的归集整理和主动公开。截止到年底,已公开“十一五”以来的历史规划136件,“十四五”规划和专项规划及解读11件。推动各单位对历史公文的公开属性评估成为常态化工作要求。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2021年,区政府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57件,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1件(含上年度结转申请11件,另有7件申请按照《条例》规定顺延到下年度答复),均按照全链条管理,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予以公开及部分公开12件;不予公开5件(为四类过程性信息);无法提供39件(分别为因本机关不掌握等原因无法提供26件、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13件);其他处理3件,主要为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021年,针对区本级政府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件0件、行政诉讼案件3件,目前已审结案件均无纠错。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加强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2021年,对报请区政府或区政府办公室发文的公文严格落实《上海市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工作规范》,进一步约束起草单位明确公开属性、公开方式、解读方案、发布要求。
做好公文类信息备案工作。将全区各单位产生的公文及时备案到政务公开工作平台,包括OA系统公文数据和网站主动公开的公文数据,实现应备案、尽备案,应公开、尽公开,全年备案率100%。
(四)平台建设方面
强化政府网站集约化管理。2021年,以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为发布主体,共发布政务信息242条。落实政府网站普查,持续推进“周提醒,月自测,季普查,年考评”普查机制。
推进公开渠道建设和管理。网站、微信、微博等线上平台持续加大对政府公报、重要政策及解读材料等权威文本的推送和传播力度。区行政服务中心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专区功能,成为政务服务全过程公开的线下综合平台。
(五)监督保障方面
监督法定公开内容日常维护。协同区政府门户网站开展政务信息错链、别字、更新率等月月核查,第一时间通知相关单位进行整改。对各单位法定公开内容的日常维护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并纳入年度考核。
持续推动第三方参与政务公开工作。2021年,进一步强化第三方法律服务机构围绕公文属性认定、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依申请公开办理等进行工作评估。全年为区政府依申请公开办理提出合法性论证意见28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2 |
0 |
12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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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55 |
2 |
0 |
0 |
0 |
0 |
57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1 |
0 |
0 |
0 |
0 |
0 |
11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0 |
1 |
0 |
0 |
0 |
0 |
11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5 |
0 |
0 |
0 |
0 |
0 |
5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25 |
1 |
0 |
0 |
0 |
0 |
26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13 |
0 |
0 |
0 |
0 |
0 |
13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3 |
0 |
0 |
0 |
0 |
0 |
3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2 |
0 |
0 |
0 |
0 |
0 |
2 |
||
(七)总计 |
59 |
2 |
0 |
0 |
0 |
0 |
61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7 |
0 |
0 |
0 |
0 |
0 |
7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1 |
0 |
2 |
0 |
3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宝山区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仍需进一步深入推进、政策解读方式有待进一步丰富、工作特色的显示度还要进一步加强等。2022年,区政府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深入践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的重要理念,以更加奋发有为、只争朝夕的精神状态,坚持需求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全面提升工作能级,为全域建设科创中心主阵地提供服务保障。
一是推动决策制定更加科学民主依法。组织制定并发布2022年区政府重大决策目录,将重大决策纳入目录管理,持续规范决策程序,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切实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落实合法性审核论证制度要求,坚决清除隐形准入壁垒,坚决纠正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
二是推动信息公开更加透明便捷高效。以政务公开标准目录为基础,不断完善优化公开事项和公开内容,提高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强化政策解读实效,扩大公众参与渠道,丰富公众参与内容,增强政府公信力、凝聚力和执行力。
三是推动法治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做好知识产权政策供给,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加强优化营商环境法治保障共同体建设和功能运转,完善科技创新政策体系,为全域建设科创主阵地提供政策保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重点工作推进情况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探索更宽领域、更高水平。坚持行政审批目录管理,以新一轮“一件事”攻坚推动审批服务业务流程再造、以“证照分离”、“一业一证”改革降低行业准入成本,统筹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118项期限调整事项中,实现97项审批事项进一步压缩承诺期限,较上年度压缩事项增幅410%。18项“一件事”已全部在“一网通办”“宝你会一件事”专区上线并累计办件9万余件。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和实施情况动态调整抽查清单并向社会公布。
政务服务系统化、集成化、智能化水平稳步提升。梳理归集全区10大类产业政策,覆盖企业经营全周期服务场景,形成“宝你惠”政策直通车,涉及7个部门的41项产业政策,100%实现“一口受理、全程网办”。通过电子屏、海报、易拉宝等方式主动公开“免交清单”,对外作出承诺。累计实现“AI自助办”12329件。推进全区41家政务服务中心接入统一在线预约平台,实现服务事项、服务场所100%覆盖。
政府实事项目社会效益进一步发挥。围绕老旧住房更新、消防设施建设、养老服务升级、医疗卫生保障、文化活动配送、社会职业救济、公共交通畅达等多个民生领域的政府实事项目开展跟踪督办,按月形成政府工作督查专报对外公开,及时通报预警,并提出针对性对策建议。2021年,39项任务提前完成全年目标,2项任务按期完成。
建议提案跟踪办理更加高效透明。2021年,213件建议提案均已在法定办结日前办结,无不满意件。理结果为“已解决”或“已采纳”的有185件,解决或采纳率为86.9%;办理评价为“满意”或“基本满意”的有210件,总满意率为98.6%;开展协商办理的建议提案件数158件(建议46件、提案112件),总协商办理率74.2%;已办结建议提案办理结果主动公开总件数195件,主动公开率为91.5%。
(二)政民互动实效情况
严格执行重大决策公开。3月31日前向社会主动公开《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度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严格落实重大决策公众参与工作机制,规范做好决策预公开,全年4次邀请相关方列席区政府常务会议,动态更新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推进情况。
办好政府开放月集中活动。围绕营商环境、社区治理、民生保障、环境整治等主题,于8月份组织集中开展了一系列形式新颖、内容丰富的“政府开放月”专场活动,共开展线下活动近40场,千余名市民与企业代表参与其中,人民群众在“小活动”中感受“大温暖”,在“新形式”里拉进“零距离”,进一步搭建起政府与群众之间直接沟通的桥梁。
政策解读更加全面精准。针对2021年发布的《宝山区加快建设上海科创中心主阵地 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宝山区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办法》等规范性文件解读材料更加明确重点。同时,开展多形式、多样化解读,对《2020年上海市宝山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2021年宝山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等进行“一图读懂”式解读,更加简洁直观,增强阅读感、获得感。
(三)创新工作情况
通识培训:对全区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开展政务公开通识培训,并登录“宝山汇”APP,进入在线答题。全区共超过6300名行政机关工作人员通过答题。
社区通:目前全区575个居村全部上线,80.5万名居村民实名加入,覆盖52万户家庭,8.2万余党员在线上亮身份。获得全国城市基层党建创新最佳案例、首批20个全国乡村治理典型案例、首届上海社会建设和基层社会治理创新项目征集与推广活动“十佳创新展示项目”等多项荣誉,《宝山“社区通”助力社区打好疫情防控战》荣获全国城乡社区抗疫智能化手段抗疫十佳案例。
政务服务专区:包括“宝山区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宝山区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联系点”等,并开通信息公开申请渠道,安排专人接收。
(四)本年度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2021年本单位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