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为深入贯彻“人民城市”重要理念,切实推进宝山“四个城区”建设,在美丽城区建设、社区更新工作中进一步增强决策科学性,提升社区规划设计水平和社区公共空间品质,提升社区治理精细化、社会化、专业化水平,宝山区根据《关于印发2024 年上海市“15 分钟社区生活圈”行动方案的通知》、《上海市宝山区总体规划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17-2035)》,积极探索建立“社区规划师”制度,制定《宝山区社区规划师制度实施办法(试行)》,探索社区治理的创新路径,推进多元协作的社区治理转型,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区治理新格局,促进社区资源的优化配置和高效利用,确保社区发展成果惠及全体居民。
二、目的意义
“社区规划师”制度旨在引入社会专业力量,为社区更新提供专业化指导和咨询,联动社会工作人才和志愿者协同参与社区规划、改造和管理全过程,共同参与社区营造,有效提升社区更新的整体品质,探索形成多方协商、共建共治的基层治理新模式。
宝山区拟建立“1+12+X”的社区规划师体系,组建区级、街镇级、片区级三级联动志愿服务团队,强化社区规划的专业性和民主性,搭建居民与专业团队之间的沟通桥梁,形成政府、社会、居民共同参与的治理格局。
三、主要内容
《宝山区社区规划师制度实施办法(试行)》主要包括5个部分,具体如下:
1、总则
为深化“人民城市”理念,推进宝山“四个城区”建设,增强社区更新决策科学性,提升规划设计水平、公共空间品质,宝山区探索建立“社区规划师”制度。该制度旨在融合社会专业力量,协同居民、社会人士全程参与社区规划、改造与管理,共筑高品质社区更新,探索多方共治基层治理新路径。
2、工作内容和职责
社区规划师的主要工作内容是围绕美丽城区、“15分钟社区生活圈”、社区更新等社区建设项目,提供责任范围内的专业技术服务,广泛征求居民意见,保障项目高水准设计,促进项目高品质实施。并对“1+12+X”的社区规划师体系中区级、街镇级、片区级三级社区规划师职责分别予以明确。
3、任职条件
拟定了区级、街镇级、片区级不同层级社区规划师的任职条件。区级社区规划师需为规划、建筑等相关领域专家,技术能力强,理论或研究成果显著,具备专业服务能力和社会影响力;街镇级社区规划师需有规划等相关领域从业经验,熟悉宝山规划管理,了解街镇情况,具备较强的沟通能力、团队合作能力、项目管理经验以及相关社区建设项目的实践能力;片区级社区规划师需熟悉片区,扎根基层,热心社区,公平公正,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原则上选自居住地或工作地,能保障服务时间,专业背景者优先考虑。
4、聘任、评定与激励
为确保制度有效推进及实施,明确了对规划师的聘任、评定及激励政策。区级专家咨询委员会成员由政府选聘,并颁发聘书;街镇与片区级通过推荐、自荐、招募选定,双向选择,由街镇颁发聘书,聘期均为2年。为确保制度灵活可行,构建了规划师的评定、退出机制、工作激励机制。
5、工作保障
该部分内容明确了资金保障、实施日期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