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宝山区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建设实施意见》(宝府办〔2013〕107号)的规定,拟资助名单须由区政府门户网站公示5日,具体如下:
一、新设立博士后工作室资助
经审核,上海硼矩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等2家拟资助对象情况予以公示(见附件)。
二、在站博士后考核资助
经审核,现将潘芳慧等3名拟资助对象情况予以公示(见附件)。
三、博士后留用资助
经审核,现将上海北昂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1家拟资助对象情况予以公示(见附件)。
四、公示时间
2023年11月29日至2022年12月4日。公示无异议的,列入拟资助范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间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
联系电话:36516888-8512
联系地址:宝山区友谊路15号6号楼503室(邮编201901)
我们将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履行保密业务。为便于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请在反映问题时,提供具体事实或线索,并请提供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将核实情况作反馈。
附件:1.2023年度宝山区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工作室设立等资助公示名单
上海市宝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