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各相关委办局、街道、镇政府、各级各类学前教育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若干意见》精神和《上海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的要求,推进实施国家和上海市中长期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促进宝山区学前教育事业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对学前教育的需求,区教育局、区编办、区发改委、区公安分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规划资源局、区建设管理委、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区农业农村委、区卫生健康委、区市场监管局等12部门联合制定了《宝山区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附件:宝山区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
上海市宝山区教育局 中共上海市宝山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上海市宝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上海市公安局宝山分局
上海市宝山区财政局 上海市宝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上海市宝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上海市宝山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上海市宝山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上海市宝山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上海市宝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上海市宝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2月30日
附件
宝山区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
(2020—2022年)
为保障适龄幼儿入园需要,整体提升学前教育质量,满足社会对公平、科学、优质学前教育的期盼,满足人民群众对学前教育的多元需求,促进宝山区学前教育事业发展。多年来,宝山区学前教育工作围绕提升幼儿园办园质量,积极应对入园矛盾,通过采取一系列举措,确保了学前教育事业在适龄幼儿快速增长背景下的稳步发展。未来三年,随着人口的持续导入,宝山仍将面临幼儿入园高峰的压力,我区将始终坚持政府主办、政策引导、改革进取、多元发展的发展策略,始终坚持公益普惠方向,持续优化学前教育资源,进一步提高保教质量,全面加强队伍建设,继续做强宝山生活化早期教育,完善科学育儿指导服务体系,全面提升宝山学前教育发展水平。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办好学前教育、实现幼有所育的决策部署,促进学前教育事业健康、科学发展,结合本区实际,特制订《宝山区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的教育方针,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上海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精神,认真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党的领导、政府主导、公益普惠、改革创新、科学育儿,努力践行陶行知“生活即教育”的思想,打造普及普惠、优质均衡、多元包容的学前教育,促进幼儿健康快乐发展。
二、总体目标
进一步强化政府职责,完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加强园舍资源规划和建设,全面满足符合条件的常住人口中适龄幼儿接受学前教育的需求;建设一支师德为先、规模适当、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幼儿园保教队伍;提高信息技术手段在学前教育工作中的应用,促进学前教育现代化水平发展;加大科学育儿指导与宣传力度,推广生活化早期教育指导内容;强化过程性质量检测,提高优质幼儿园比例,让人民群众获得更为满意的学前教育服务。
三、发展指标
1.园舍建设。进一步均衡学前教育资源配置,积极应对入园高峰。力争3年新建和改扩建30所幼儿园。
2.幼儿受惠。确保本区符合条件的常住适龄儿童学前三年毛入园率不低于99%,优化公民办园所配比,保障全区公办幼儿园占比不低于65%,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70%,接受普惠性学前三年教育幼儿比例不低于85%。
3. 质量提升。整体提升幼儿园办园质量,鼓励和支持幼儿园申报上海市市级示范园、上海市一级园和宝山区区示范园;公办市示范性幼儿园比例到达10%;公办一级幼儿园比例达到50%,公办区规范一级幼儿园比例到达85%。整体提升民办幼儿园办园水平,鼓励民办三级幼儿园创设条件转型为普惠性民办二级幼儿园;有条件的民办二级幼儿园申报市一级幼儿园。
4.队伍建设。着力提升教师素质,幼儿园专任教师本科及以上学历占比达到80%;每所公办幼儿园力争有1名高级教师,中级和高级教师比例保持在45%以上;每10所幼儿园中有1所幼儿教师专业发展园;培养区级骨干教师不低于全体教师的7%、区骨干园长不低于全体园长的10%。
5.科学育儿。积极推进托幼一体工作,完善以托育服务指导中心和覆盖街镇的早教指导站为主的科学育儿指导服务体系,合理布局普惠性托育点和托班,落实生活化早期教育内容,提升指导服务质量,确保每年为常住人口适龄幼儿家庭提供6次以上公益免费的科学育儿指导服务。
四、主要措施
(一)整合资源,主导学前教育公益普惠
1.进一步均衡学前教育资源配置,加大资源紧缺地区园舍建设,落实规划配套幼儿园与新建住宅“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的建设要求,小区配套幼儿园产权应及时办至教育部门或国资部门指定单位。完成配套幼儿园专项治理,对存在配套幼儿园缓建、缩建、停建、不建和建而不交等问题的小区,在整改到位之前,不得办理竣工验收。新建幼儿园用地面积和建筑面积应符合上海市《普通幼儿园建设标准》(DG/TJ08—45—2005)、《上海市控制性详细规划技术标准》等有关规定,在新建幼儿园中加设托班,未来三年,计划新建28家公建配套幼儿园,新办15所公办幼儿园和10所民办幼儿园,满足老百姓对多元学前教育的需求。
2.加大对学前教育发展政策扶持力度。联合各相关部门,完善促进学前教育发展的政策。通过综合奖补、购买服务、减免租金、队伍建设等方式支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发展。逐步提高公办幼儿园生均费,优化办园条件,支持和促进幼儿园专用室建设,合理设置功能性活动室,参照《上海市幼儿园专用活动室建设要求》,试点幼儿科探室、阅读室、游戏室、结构室等6个活动室的标准配置,为幼儿创设健康有益的活动环境,培养幼儿兴趣,促进幼儿身心全面和谐发展。
3.实施示范幼儿园提标工程。整合我区新一轮的发展,依托南大、杨行、罗店、庙行等地区的发展规划,做好红星幼儿园和七色花幼儿园等示范幼儿园的提标工程,做强宝山学前教育品牌的优质辐射。
4.推进托幼一体化工作。统筹解决托幼供给总量、托幼需求结构和托幼服务质量。合理布局全区托育点的设置,确保每镇有一所公办幼儿园开设托班,引导民办幼儿园开设普惠性托班。深化早教指导实践,继续开展生活化早教指导服务,指导11家生活化早教馆的实践应用,继续做好高危婴幼儿医教结合早期干预工作,满足家长科学育儿多元需求。
(二)加强动态监管,整体提升学前教育保教质量
5.启动新一轮学前教育内涵发展捆绑结对项目。优选10所优质幼儿园(在市示范园、区示范园、市一级园内遴选)组成新一轮内涵发展带教基地园,与区内20所二级幼儿园捆绑结对,形成“1+2”的结对带教模式,发挥优质园辐射引领作用,力争三年内本区公办幼儿园中市一级幼儿园达到50%。
6.以申报市示范园、市一级园为契机,构建以示范园为核心的特色发展共同体,以内涵发展的特色研究项目为引领,形成园际之间的教师、教学教研的的和整体优质发展。不断提高我区优质园的比例,引领区域内各类幼儿园提升办学水平。
7.深化公民办牵手项目。明确一所公办园牵手指导一所民办三级幼儿园,加强对民办幼儿园的督导和指导,推进民办三级幼儿园向普惠性幼儿园的转型,落实民办公建配套幼儿园治理等项目,规范民办幼儿园办园行为,调整普惠性学前教育比例,提升民办幼儿园办园质量。
8.继续开展医教结合实践探索。强化教育、卫生健康等部门的协同,实施科学的保育教育,建立医生对幼儿园巡访机制;做好幼儿在园期间的健康监测和管理,加强对幼儿近视、龋齿、肥胖等的预防和干预。根据地域特点,在全区14个街镇(园区)设置特殊教育点,为各类学龄前残疾幼儿接受早期融合教育创造更多机会。
9.学习并运用《上海市幼儿园质量评价指南》。建立健全全区学前教育质量监管机制,对照评价指南完成对全区各级各类幼儿园的规范性评估,建立常态的年检和“双随机”检查机制,落实一园一督学机制,确保幼儿园规范、品质发展。
10.深化幼小衔接工作。通过幼小衔接项目研究,建立幼小教师联合教研机制、双向交流机制,研究幼小衔接课程,注重对学前幼儿进行入小学适应性教育,明确幼儿园幼小衔接活动与小学低年级主题式综合活动课程价值取向的一致性,培养幼儿身体素质以及良好的生活和学习习惯、好奇心、探究兴趣、坚持性等学习品质,严格杜绝“小学化”倾向。
11.提高家庭、社区对学前教育的参与度。建立健全工作制度,重视幼儿园家庭教育工作的规范管理与内涵建设,强化家庭教育个性问题与共性问题的研究,建构适宜的个性化家教指导课程,运用多媒体技术为家长提供优质服务,上海市家庭教育示范校达标率30%。满足不同家庭对学前教育的需求,形成和谐、健康的幼儿园、家庭和社区共同育人的良好态势。
12.进一步深化课程改革。以“规范、引领、专业、高效”为区域教研工作中心,坚持引领改革,服务基层的教研工作理念,推进对儿童学习方式和教学方式的深度研究,全面提升区域幼儿园课程实施品质;完善分层研训体系,助推区域幼儿园内涵发展与教师专业提升;深化区域保教质量监测机制,优化质量管理,助推区域教育发展。
13.建立公、民办幼儿园督导一体化的管理体系。围绕教育部《办园行为督导评估指标与要点》,制定新一轮《宝山区幼儿园发展性督导评估实施方案(2019—2022)》,优化发展性督导评价、幼儿园办园等级评估、责任督学挂牌的相关机制,建设适合本区学前教育发展的督导监测系统平台,开展基于大数据的评价,为学前教育科学发展提供决策依据。
14.加强对托育工作的研究,推进区域托幼一体化建设。成立区域03托育工作研究小组,加强03托育从业人员队伍的培训。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托育机构的监管和评估,落实“生活化”早教课程,提升区域内早教指导质量。
(三)健全制度机制,提升保教人员质量与数量
15.加强新时代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努力打造一支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的幼儿教师队伍。扎实推进学前教育“教师提质工程”“德业发展支持计划”,注重全员全过程培养培训,夯实底部支撑。实施分层定制培养,重点推进学前教育“青陶工程”等项目,做好优秀青年教师、名教师梯队的精准培养。创建“教师专业发展校”“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学科基地”等队伍建设平台,构建幼儿教师教育基地梯队,助力幼儿教师专业发展。
16.提升园长的综合素养。通过专项推进、参观学习、园长沙龙、骨干园长带教等形式,对全区园长进行园长课程领导力、安全教育与管理、卫生保健管理、课题研究等方面的分层培训;对骨干园长通过“双名”基地带教,全面提升园长的综合能力和素养。
17.加强学前教育教研、科研人员培养。加强区教研员和科研员的选拔与队伍建设,健全全区教研、科研指导网络。加大幼儿园教研组长和科研联络员培养力度,提升教师对6岁前幼儿身心发展规律的研究,指导教师专业发展和参与幼儿园课程建设的能力。
18.聚焦品质、打造品牌,实现宝山学前教育科研新突破。立足现有的良好科研生态,开创“陶行知教育创新实验区”研究,着手绘制宝山幼教科研地图,打造区域教育科研品牌,服务幼儿园内涵发展、服务教师专业发展。
19.提高保育人员的专业能力和待遇。幼儿园按照相关规定配足配齐保育人员,加强对保育员、营养员、保安人员等准入把关和管理工作,研发后勤“三大员”操作指导手册,对后勤“三大员”的工作进行规范化指导,明确规范标准化的常规工作要求。完善第三方购买服务的机制,鼓励行业协会等组织发布保育人员工资市场指导价,引导用人单位合理核定保育人员工资待遇,鼓励第三方为公办幼儿园非编保育人员缴纳年金。
(四)强化实践应用,提升信息技术在学前教育发展中的效能
20.推进学前教育信息化管理体系建设。建立全区统一的适龄幼儿入园报名系统,协调和优化区域内资源整合;优化幼儿园营养膳食平台,规范推进数据资源共建共享服务,加大对托幼机构信息化建设与应用指导。
21.加强信息管理机制建设,确保幼儿园信息安全和有效应用。进一步加强基于园园通的市、区、园三级应用管理系统,优化幼儿园信息化应用环境,协调和优化资源整合,切实推动信息在各级各类学前教育决策、业务管理、监管监测、评估评价和公共服务方面的深入广泛应用。
22.强化信息技术在学前教育的有效应用。继续开展幼儿园智慧校园创建,培育能有效助推儿童发展和健康成长的信息化手段,打造区域信息化应用标杆幼儿园。开展信息化素养提升的专项培训,推动幼儿园教职工从技术应用向信息化教学能力的拓展。
五、保障机制
(一)完善学前教育管理机制。落实托幼联席会议制度,继续发挥分管区长牵头、各相关部门领导参加的学前教育联席会议作用,发挥政府各部门协调管理的职能,协调解决制约区域学前教育发展的瓶颈问题。加强对相关部门实施学前教育工作的组织协调,统筹各部门对学前教育机构的管理和指导。
(二)加大学前教育投入力度。优化政府与社会举办者共同投入、家庭合理分担的学前教育投入机制。严格落实公办幼儿园生均经费标准,支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新增财力进一步向薄弱区域倾斜、对家庭经济困难的适龄幼儿实施学前教育资助政策。
(三)设立学前教育奖励机制。设立专项奖励基金,拟定《宝山区学前教育发展奖补办法》,对成功通过上海市示范园验收、上海市一级园验收的单位进行一次性奖励,对成功带教的基地园和领衔单位给予一次性奖励,多途径保障学前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四)加强对政府职能部门和街镇的督导。依据本计划目标要求,将本区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落实情况纳入对本区各职能部门和街镇的督导指标,以确保本区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和阶段目标的有效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