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宝山区档案局2023年度预算执行
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2024年1月至2024年2月,上海市宝山区审计局对上海市宝山区档案局(以下简称“区档案局”)2023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和审计评价
区档案局为区级预算单位。区财政局批复区档案局2023年度财政支出预算总额为692.73万元,调整后的财政支出预算总额为818.26万元。2023年,区档案局实际收到财政拨款818.26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区档案局能够根据国家预算管理的法律法规,做好本单位2023年度预算编报工作。预算执行基本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会计核算基本遵守有关财经法规。同时,区档案局进一步加强了预算和财务管理工作,建立健全了有关内部管理制度。但审计中也发现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区档案局账面宕存结余资金共10.92万元,未及时上缴区财政。
(二)区档案局部分固定资产未贴标签,未每年进行资产盘点。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意见
对上述问题,区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部分结余资金未上缴的问题,要求区档案局及时将结余资金上缴区财政;对固定资产基础管理不到位的问题,要求区档案局严格执行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定期进行盘点清理,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
具体整改结果由区档案局向社会公告。
上海市宝山区审计局
2024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