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本市关于行政执法公示的相关规定,现将我局行政处罚的执法决定信息向社会公示。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内容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机关 |
上海风向标实业有限公司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913101135696041249 | 石楚 | 上海市宝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第2120230827号 |
单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一条之规定 | 单位在2023年10月1日至2023年10月31日期间违法延长14名劳动者工作时间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条、《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五条、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劳动保障监察领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规定》之规定 | 一、警告; 二、按照受侵害的劳动者每人壹佰元的标准处以罚款,共计罚款人民币:壹仟肆佰圆整(1400.00元)。 |
2024/2/27 | 上海市宝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宝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