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上海市宝山区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_政府信息公开年报_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2019年度上海市宝山区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 区民政局 发布时间 2020-01-17
【字号
  • 所属类目: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 体       裁: 报告
  • 发布日期: 2020-01-17
  • 发文字号:
  • 发文日期: 2020-01-17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区民政局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区民政局政务公开工作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有关要求,深入贯彻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和《2019年宝山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总体部署,聚焦社会公众需求,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总体情况。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对应当让公众知晓的事项、相关政策、规定、动态及时在网站发布。年内,在区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发布政府信息193件,其中公文类政府信息46件(含规范性文件1件),主动公开率100%,党政混合信息1件,社会公益事业领域相关信息119件,区级建议结果公开、区级提案结果公开、部门预决算等信息12件,民政新闻15件。在区政府网站“一网通办”专栏发布行政许可类信息158件。

    (二)依申请公开总体情况。依申请公开提供网上、信函、传真、当面等信息公开申请方式,申请渠道畅通。全年依申请公开主要以政务公开工作平台的网上申请为主,共接到信息公开申请4件,其中3件予以公开,1件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均按照答复程序书面及时答复申请人,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总体情况。成立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相关科室、部门负责同志任组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局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信息的收集、整理、审核、上报等工作。年初,根据区府办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工作计划,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计划、有目标、有措施,形成各负其责、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年内,在区府办总体部署下,依据《市民政局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清单》,针对社会救助、养老服务重点领域的公开事项,制定并发布了公开事项目录。

    (四)平台建设总体情况。以区政府网站为主体平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发布社会救助和养老服务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相关信息、民政新闻等内容,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扩大公开范围,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同时,利用市政务公开工作平台、区政务公开平台、12345热线平台、宝山社区通等多种公开渠道向公众公开本单位政府信息。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公文类信息及时向区档案馆备案,以便公众线下查询。

    (五)监督保障总体情况。健全完善工作制度,保障信息公开规范有序。年内修订了《局政务公开政策解读制度》《区政府信息公文公开属性认定制度》《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相关制度。加强业务科室政务公开培训,共同做好养老服务领域和社会救助领域政务公开。年内局层面发布一份规范性文件,起草一份区级规范性文件,均依程序主动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协助区府办“开门办会”,邀请各方代表参与《上海市宝山区深化养老服务实施方案(2019-2020年)》制订情况的议题审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

1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6

-24

345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34

-5

1145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04

0

6

行政强制

3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2

492.4742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

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

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

0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主要问题:1.政务公开活动形式和内容有待进一步拓展。2.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深化。

改进措施:1.结合工作实际,不断丰富政务公开的形式和内容,对涉及服务对象关注的重点领域,进一步拓宽政务互动交流渠道。2.进一步梳理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儿童福利领域、慈善领域、残疾人服务领域、彩票公益金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由于2019年宝山区机构体制改革,区民政局原有部分职能划出本单位,行政权力清单事项有所减少,新成立的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市“一网通办”平台上还未开设部门,故转出事项目前处于暂停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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