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宝山区淞南镇城市建设管理事务中心:
你单位《关于淞南七村177号房屋综合修缮及周边环境整治工程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为更好的提升社区公共服务水平,坚持服务于民众,为居民提供舒适的社区服务体验,淞南镇人民政府决定对淞南七村小区居委会和社区活动室进行房屋装饰装修,为居民创设怡人舒适的使用空间,同意你单位实施淞南七村177号房屋综合修缮及周边环境整治工程。
项目名称: 淞南七村177号房屋综合修缮及周边环境整治工程
建设地点: 淞南七村177号
房产信息:房屋权属:淞南镇人民政府。原用途:小区居委会配套用房,现用途:小区居委会配套用房。因历史原因未办理权证,房屋不属于违章建筑。
工程内容:装修面积约280平方米。装修内容:室内外修缮。
总投资:300万元。
资金来源:自筹解决。
本项目工程为特殊类装饰装修工程,涉及建筑承重结构变动,不涉及使用功能调整,不涉及防火设施变动,不涉及立面结构改动,不涉及其他可能影响公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利益的处理活动。
上海市宝山区淞南镇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