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宝山区应急局在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过程中,根据已确定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宝山区非药品类易制毒企业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统称“一单两库”)和抽查事项实施细则,规范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市场秩序,全力消除安全隐患,认真开展“双随机”抽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将抽查结果及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抽查基本情况
根据《宝山区应急管理局2021年度安全生产执法计划》,七月份对辖区内非药品类易制毒企业开展“双随机”抽查13家次。
二、抽查内容
(一)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制度执行情况。是否依法申领、按期换发或变更生产、经营许可证及备案证明;是否按照许可的品种、数量和流向生产、经营;是否将许可证或备案证明转借他人使用;是否使用他人的或使用伪造、变造、失效的生产、经营许可证或备案证明。
(二)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是否建立健全包括各级各部门责任制、出入库、进货与采购、销售发货以及生产企业半成品管理等内容的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是否按时和如实向应急管理部门报告年度生产、经营等情况;易制毒化学品的产品包装和使用说明书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三)易制毒化学品销售情况。是否建立易制毒化学品销售台账并如实记录销售的品种、数量、日期、购买方等情况;是否严格查验购买许可证和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并留存上述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后进行销售;是否违反规定使用现金或者实物进行易制毒化学品交易。
(四)易制毒化学品教育培训情况。是否组织员工进行易制毒化学品教育培训,是否做到持证上岗。
(五)涉及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使用、储存的化工和医药企业是否建立防止被盗和流失的易制毒化学品使用和保管制度,是否将使用、储存的易制毒化学品违法销售或转让他人。
三、抽查方式
“双随机、一公开”。
四、抽查依据(包括法律文件、标准等)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办法》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等。
五、抽查结果及处理
本轮“双随机”抽查13家企业,其中有3家企业今年已不再涉及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其余企业未发现需要行政处罚的安全隐患,并督促企业继续按照管理条例等的要求,做好以后的工作。
上海市宝山区应急管理局
2021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