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加强对我区食品冷链企业监管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形成办理意见如下:
一、精准防控,加强对冷链食品的食品安全监管。
一是分类监管,突出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宝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辖区冷链食品经营单位将国产冷链食品和进口冷链食品分区域贮存和销售,同时做好进出库数量、进货渠道、产地等记录。同时,针对进口冷链食品,全覆盖排查全区21家专业冷库、81家进口链食品相关企业,严格落实“进货查验”,无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核酸检测证明、消毒证明、追溯信息的进口冷链食品,不得上市销售的要求。对上海市某公司某负责人不如实提供核酸检测阳性冻龙虾流向信息、进口冻虾货主某某非法伪造核酸检测报告2个案件选送市局典型案例。二是核酸检测,保障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宝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按照市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日日有采样,周周有重点,月月全覆盖”的工作要求,自2020年开始,组织区疾控中心、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辖区内大型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生鲜超市和冷链仓库等100多家重点场所开展食品及相关环境新冠病毒监测工作,已累计采样近5万余件。其中,宝山区最大的两家水产品批发交易市场(上海江杨水产品批发交易市场和上海江阳水产品批发交易市场)作为新冠防控的重点监测单位,市、区两级疾控中心均对其开展定期监测。三是人物同防,加强冷链食品新冠病毒源头防控。区市场局2021年以来,对进口冷链食品经营贮存单位开展物品及外表面核酸检测8600项次,结果均为阴性。同时,区卫健委组织区疾控中心会同区市场局对冷链食品行业从业人员开展关于冷链食品的预防性消毒和从业人员的日常防护指导培训,对宝山区的中转查验库开展督导检查,对涉疫食品事件及时开展应急处置,力争做到“人物同防”,及时有效地发现和控制传染源,从源头上阻断新冠病毒传播。
二、依法监管,加强冷链设施设备和无证照监管。
一是加强对冷链食品经营单位特种设备监管。区市场监管局我局依法法规对冷链食品经营单位特种设备使用开展安全监管,要求冷链食品经营单位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使用各项管理制度、岗位操作规程,做好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定期做好特种设备管理维护。2021年以来,区市场监管局共计开展特种设备检查59家次,发现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11个。二是推动使用液氨进行制冷的食品冷链企业冷媒改造工作。自2019年开始,区应急局对辖区内使用液氨进行制冷的食品冷链企业全力推进冷媒改造工作,推动企业使用更为安全的冷媒介质替代液氨(例如采用氟用制冷结合低温载冷剂制冷的节能系统)。但是液氨改造工程量大,需要企业投入大量资金和时间,截止目前,我区原有8家涉氨制冷企业已完成整体改造2家,改造过程中4家,正在开展改造工程招标1家。三是强化冷链食品违法线索排查。根据市公安局“我为群众办实事”重点项目要求,公安宝山分局会同市场监管部门结合“铁拳”整治行动,依托“智慧公安”建设,重点针对走私冻品领域开展风险研判和线索排查。持续深入推进“昆仑2022”和“除隐患铸平安”专项行动,以“精准预警,精准打击”为工作导向,依法处置、严厉打击走私冻品领域突出风险和重点案件,维护市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四是加大对无证照冷链食品企业取缔查处力度。区市场监管局将无证照从事进口冷链经营行为纳入到各市场监管所和综合执法大队的日常监管中,通过进一步加大巡查力度,加强对冷链食品监管的“盲区”和“死角”开展地毯式排摸。同时,积极会同公安部门,对掌握的小冷库、黑冷库开展部门联合的双随机检查,一经发现无证照经营行为,立即予以取缔。
三、畅通渠道,全力保障冷链食品安全。
区市场监管局将无证照等违法从事冷链食品储存的行为纳入到“守底线、査隐患、保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中并实行周报告。同时,密切关注投诉举报平台关于冷链食品的相关线索,及时发现并查处冷链食品违法经营行为。2021年以来,通过12315、12345等投诉举报平台发现冷链食品线索62件,已全部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