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宝山区民政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稳步推进民政领域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与日常工作的有机结合,取得了较好的成果,现将一年来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推进民政领域“放管服”改革
1.深化简政放权,推进流程再造。在“一网通办”改革工作中,深化民政领域“一件事”改革。重点协调相关科室、单位做好补领婚姻登记一件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申领一件事、社会救助一件事。依托行政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增强社会组织领域审批服务的主动性、精准性,为有需要的申请人提供“帮办”服务。
2.增强科技赋能,优化公共服务。深化社区政务智能服务建设,自助服务终端已实现100%覆盖各街镇受理中心,全区社区事务自助服务点已达24个,设立24小时自助服务区6个。在街镇受理中心探索试行“一码通办”服务。完成“一网通办”统一预约服务工作,实现线下受理中心和政务服务事项的全覆盖。落实“两个免于提交”工作。全区受理中心“两个免于提交”比例达到90%以上。
3.健全监管模式,提高监管实效。全面落实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开展“双随机”重点抽查。联合市场监管局、消防支队等部门,分别对养老机构、殡葬服务代理机构、婚介机构等开展随机抽查。实现专项检查与日常检查相结合。社会组织管理方面,全面完成社会组织年检和2021年度规范化评估工作。养老机构管理方面,坚持底线思维,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全区养老机构开展服务质量监测和年度评估,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责令养老机构进行限期整改。经营性公墓(骨灰堂)方面,结合2021年殡葬领域重点整治工作,对经营性公墓(骨灰堂)和公益性埋葬地进行全面检查。
(二)持续增强法治民政规范化建设
1.实施重大行政决策管理。一是集体审议民主决策。今年,我局立足实际工作,制定了《2021年度宝山区民政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明确了重大执法决定依据、范围。重大行政决策实施过程中,及时征求相关部门和各街镇、园区意见,并在区政府门户网站重大决策专栏公开起草情况、草案,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二是完善信息公开制度。以区政府网站为主体平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发布社会救助和养老服务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相关信息、民政新闻等内容,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扩大公开范围,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
2.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定期清理规范性文件。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备案审查制度。在规范性文件起草过程中深入调研,广泛听取各方意见,严格执行合法性审查制度。
3.发挥兼职法律顾问作用。按照我局法律顾问管理的有关规定,进一步提升兼职法律顾问对本机关行政管理工作的参与度。加强对规范性文件、行政文书、重大合同的合法合规性审查工作,法律顾问全程介入,并出具法律意见。
(三)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
1.建立民政法治工作提示常态化机制。根据新出台或修订的《上海市养老服务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行政处罚法》《上海市慈善条例》《上海市养老服务机构综合监管办法》,编印民政法治工作提示,并配发必要的学习书籍。编制《上海市宝山区民政局依法行政实用制度汇编》手册。
2.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教育活动。结合每年“12·4国家宪法日”、民法典颁布纪念日、“4·15国家安全日”等时间节点,举办《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普法讲座。依托“宝山民政”微信公众号,实施“互联网+法治宣传”行动,把微信公众号打造成为普法的有效载体和重要平台,大力开展普法宣传,通报民政法治工作动态。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一是推行事前公开。行政审批、行政给付、行政处罚等行政权力事项的清单和办事指南均在上海市“一网通办”平台上公示,有效规范事项名称、审批条件、申请材料、流程时限等内容。二是健全事中公示,行政执法人员在进行监督检查、调查取证、送达执法文书等执法活动时,严格按照程序操作,主动出示执法证件,向当事人和相关人员表明身份,告知当事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内容。三是做好事后公开。及时公开社会组织的成立、变更、注销登记以及评估等级等信息。
2.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在上海市“一网通办”平台上公开行政许可、处罚事项的基本信息、法定依据、办理流程、材料目录。做出行政许可后,及时将材料整理归档。年内对养老机构、殡葬代理服务机构和婚介服务机构开展了专项检查。
3.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修订我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明确应当进行法制审核的标准,要求各业务部门主动报送审核并在做出行政处罚或者许可决定后履行备案手续。
4.加强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做好行政执法证件的新办、换证工作,组织新进工作人员参加执法证法律知识培训班,加强执法证的全过程动态管理。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1年,区民政局严格履行职责,依法开展各项工作,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民政领域全流程、综合性监管机制还不够完善,跨部门监管的协调配合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二是法治宣传教育的方式和内容创新不够,宣传的受众群体较窄,法治宣传效果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执法队伍人员数量和业务能力不足,执法力量相对薄弱。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1.压实法治建设工作责任。落实由“一把手”总负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主要科室具体抓落实的工作责任制,定期研究并督导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全面加强依法行政和法治宣传教育的指导、协调、监督等工作。
2.高度重视法治学习宣传。将法治工作列入党组中心组学习的常规议题,开展《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专题学习。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举办宪法宣传周主题系列活动,印发《上海市慈善条例》《上海市养老服务机构综合监管办法》等民政法治工作提示。
3.严格落实依法行政职责。推进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开展社会组织、养老机构、殡葬服务、婚介服务等民政领域监督检查工作。
四、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2年,区民政局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对照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指标要求,压实工作责任,持续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我区民政领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上新台阶,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加强普法宣传,营造法治氛围
全面加强普法宣传教育,进一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创新普法宣传教育形式,加大对民政领域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宣传力度,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民生工作,加强“宝山民政”微信公众号、社区通等线上普法宣传,营造民政系统浓厚的普法宣传氛围。
(二)加强学法培训,深化队伍建设
继续组织局机关全体干部深入学习民政相关法律法规。开展法治业务培训,组织工作人员考取执法证。加强民政综合执法业务的专项培训,严格做到持证执法,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三)完善法治机制,严格依法行政
严格做到依法行政,特别是在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养老服务综合监管、殡葬服务监管、基层政权建设等方面,严格执行法律法规标准,细化办事流程,规范操作程序。及时修订和完善与民政法律法规相适应的规范性文件,加强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
(四)实施流程再造,深化“放管服”改革
依托本市“一网通办”一体化平台,实现民政领域政务服务事项的全流程、一体化管理,探索推进“免申即享”工作,落实“两个免于提交”,加强“帮办”服务,配合做好养老服务机构综合监管“一件事”改革试点工作。
上海市宝山区民政局
2022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