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排查整改工作的通知》(农办建〔2022〕6号和《上海市农业农村委 上海市水务局关于全面开展本市高标准农田建设排查整改工作的实施方案》(沪农委〔2022〕169号)的要求,为做好高标准农田建设排查整改工作,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排查范围
“十二五”以来已建成和正在建设的高标准农田项目,包括通过清查评估入库的2011-2018年由相关部门组织实施的各级各类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以及2019年以来由农业农村部门立项并纳入全国农田建设综合监测监管平台全流程管理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经排摸,我区有22个已建项目,1个在建项目。
二、排查内容
(一)已通过竣工验收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全面排查农田灌排、田间道路、电力配套等田间基础设施的质量风险隐患、实际运行和建后管护责任落实情况。
1.农田水利设施。排查项目区内灌溉和排水设施运行是否存在跑冒滴漏“带病运行”现象,是否存在因损毁未修复、杂物泥沙淤积堵塞不能正常使用的情况,是否存在田间灌排设施与骨干工程不配套、不协调、不同步建设等情况。
2.田间道路设施。排查项目区内的田间道(机耕路)、生产路是否存在“断头路”“花花路”等现象,是否存在因超载、碾压、管护不到位等原因造成路面损毁无法正常使用等。
3.电力配套设施。排查项目区内是否存在无法使用、有泵无电、低压线路私拉乱接等。
4.管护利用情况。排查项目区是否按要求签订管护协议,落实管护主体责任,明确管护标准,落实管护资金,是否存在建成的工程设施废弃闲置、被占用或改作其他用途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其他问题。
(二)已完工未验收和正在建设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1.项目建设进展。对照《上海市农田建设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全面排查在建项目中是否存在久拖不结、应完工未完工的“半拉子”工程,是否在规定时间内组织开展项目竣工验收。
2.项目建设质量。对照《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要求,排查项目是否严格按照设计施工,建设质量是否达到设计标准,严查偷工减料等违规行为,坚决杜绝在新建项目中出现工程质量等问题。
三、工作阶段
本次排查整改工作从8月至年底,以全国农田建设监测监管平台为载体,通过“排查整改”模块,逐个项目填报问题排查情况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一)动员部署阶段(8月)。区农业农村部门会同水务部门,按照有关要求,组织动员部署,明确职责分工,落实具体要求。各镇农业条线会同水务条线部门落实养护主体责任,结合日常管护工作落实检查。8月19日前,将各镇排查整改工作方案以及联络员名单报送至区农业农村委。
(二)排查阶段(8-10月)。各镇农业条线会同水务条线部门对照全国农田建设监测监管平台中的项目清单,逐项开展实地排查。排查过程中,要广泛动员各方力量,按照排查情况表(附件1),记录问题事项并分析原因,形成镇级问题清单及排查报告,于9月30日前上报区农业农村委、区水务局,并按要求在全国农田建设监测监管平台填报相关信息。
(三)整改阶段(10-12月)。对排查发现的问题,各镇应认真研究,逐项制定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形成整改台账,推进整改落实。涉及农田水利、田间道路和电力配套等基础设施问题,要结合日常管护工作,做到即知即改,尽快见效,确保设施正常运行。涉及设施管护问题,要严格落实《上海市农田基础设施管护工作意见》(沪农委〔2020〕315号),确保整改到位。涉及在建项目建设进展和质量问题,要细化管理措施,加快完成整改。12月2日前,各镇农业条线会同水务条线部门将排查整改工作推进情况(正式文件扫描件)及项目整改情况表(附件2),上报区农业农村委、区水务局,并按要求在全国农田建设监测监管平台填报整改信息。
附件:
1.《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问题排查情况表》
2.《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问题整改情况表》
3.《 镇高标准农田建设排查整改工作联络员名单》
上海市宝山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上海市宝山区水务局
2022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