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本市关于行政执法公示的相关规定,现将我局行政处理的执法信息向社会公示。
处理相对人名称 | 处理相对人类别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 | 行政处理决定书文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法事实 | 处理依据 | 处理内容 | 处理决定日期 | 处理机关 |
上海铮诺特种车辆技术有限公司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913101137031721249 | 张玉英 | (宝山)人社执法(2023)理字第00738号 | 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的行为 | 无故拖欠38名劳动者2023年7月至2023年9月期间的工资,共计人民币:壹佰叁拾万零肆仟叁佰玖拾圆陆角捌分(1304390.68元)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 要求你单位在收到本行政处理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补发38名劳动者2023年7月至2023年9月期间的工资,共计人民币:壹佰叁拾万零肆仟叁佰玖拾圆陆角捌分(1304390.68元) | 2024.2.1 | 宝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上海康达卡勒幅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91310107778093754A | 林海 | (宝山)人社执法(2023)理字第00830号 | 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的行为 | 无故拖欠60名劳动者2022年2月至2023年9月,2023年11月12月期间的工资,共计人民币:叁佰玖拾壹万肆仟玖佰陆拾贰圆陆角玖分(3914962.69元)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 要求你单位在收到本行政处理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补发60名劳动者2022年2月至2023年9月,2023年11月12月期间的工资,共计人民币:叁佰玖拾壹万肆仟玖佰陆拾贰圆陆角玖分(3914962.69元) | 2024.2.19 | 宝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宝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