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宝山区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第二版)新增_双随机一公开_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上海市宝山区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第二版)新增

信息来源: 区市场监管局 发布时间 2024-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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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属类目: 双随机一公开
  • 主题分类: 其他
  • 体       裁: 其他
  • 发布日期: 2024-10-21
  • 发文字号:
  • 发文日期: 2024-10-21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区市场监管局
上海市宝山区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第二版)新增
序号 抽查领域 检查对象 检查部门 抽查事项
1 长护险居家护理机构抽查 区域内各定点长护险居家护理服务机构 牵头 区医保局 1未按照规定核验长护险凭证或发现冒用、伪 造、变造、失效的长护险凭证,仍为其提供 服务,进行长护险费用结算;2为参保人员制定不合理的服务计划,诱导参  保人选择或者提供不必要的服务、虚构服务, 进行长护险费用结算;3违反长护险有关规定,将长护险支付范围以 外的服务费用,进行长护险费用结算;4通过向参保人员重复收取、分解收取、超标 准收取或者自定标准收取的费用,进行长护 险费用结算;5以伪造或者变造的护理记录、病史记录、处 方、帐目、医药费用单据、上传数据等,进 行长护险费用结算;6未按照长护险规定的支付标准进行长护险费 用结算;7私自联网并申请结算长护险相关费用;8采取其他损害长护险基金的方式,进行长护 险费用结算。
参与 区民政局 1养老服务机构备案与信息变更情况;2按规定办理法人登记、变更和章程核准等情况;3年检和整改情况;4歧视、侮辱、虐待老年人情况;5养老护理员培训情况;6服务安全风险防范效果评价情况;7配备人员资格不符合规定情况;8无健康证明上岗情况;9隐瞒情况、提供虚假或不实材料;10擅自暂停或者终止服务,未妥善安置老年人;11未与老年人签服务协议,或者提供服务;12骗取民政部门补贴、补助、奖励情况.
2 长护险居家护理机构抽查 区域内各定点长护险居家护理服务机构 牵头 区医保局 1未按照规定核验长护险凭证或发现冒用、伪 造、变造、失效的长护险凭证,仍为其提供 服务,进行长护险费用结算;2为参保人员制定不合理的服务计划,诱导参  保人选择或者提供不必要的服务、虚构服务, 进行长护险费用结算;3违反长护险有关规定,将长护险支付范围以 外的服务费用,进行长护险费用结算;4通过向参保人员重复收取、分解收取、超标 准收取或者自定标准收取的费用,进行长护 险费用结算;5以伪造或者变造的护理记录、病史记录、处 方、帐目、医药费用单据、上传数据等,进 行长护险费用结算;6未按照长护险规定的支付标准进行长护险费 用结算;7私自联网并申请结算长护险相关费用;8采取其他损害长护险基金的方式,进行长护 险费用结算。
参与 区卫健委 1是否严格执行查对制度,计划内容是否合理;2操作过程中是否全程执行查对制度;3是否严格执行护理服务操作;4护理服务完毕后是否查问老人有无不良反应;5是否告知老人及家属注意事项,在服务确认单上签 字,确认老人或者家属签字;6是否及时将医疗废弃物按规定处置;7是否回护理站后及时反馈老人情况,并进行签字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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