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宝山区农业产业化发展专项资金
使用管理办法》的文件解读
2023年2月21日区农业农村委与区财政局联合印发了《宝山区农业产业化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宝农委规〔2023〕2号,以下简称办法),文件对表宝山“科创30条”,明确了“农创10条”的支持方式和奖补额度。
一表读懂“农创10条”
序号 |
支持领域 |
支持内容 |
条件/要求 |
最大 奖补额度 |
1 |
主体培育补贴 |
农业产业化联合体 |
主管部门备案、运行良好 |
10万元 |
新型农业规模经营主体 |
新成立、协议规范、可持续发展能力 |
3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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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范农民专业合作社 |
初次获得 |
1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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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 |
初次获得 |
3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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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种业主体补贴 |
种源企业/种业基地 |
新引进/新建设 |
30万元 |
3 |
设施设备补贴 |
基础设施及相关设施设备项目 |
立项且验收、先建后补 |
总投资额的70%(补贴总额不超过200万元) |
4 |
农旅融合发展补贴 |
休闲农业项目/一二三产融合项目 |
立项且验收、先建后补 |
总投资额的70%(补贴总额不超过150万元) |
5 |
数智创新补贴 |
数智化应用场景建设项目 |
立项且验收、先建后补 |
总投资额90%(补贴总额不超过250万元) |
6 |
品牌培育补贴 |
涉农社会组织 |
注册、备案、稳定运行2年以上、贡献突出 |
30万元 |
销售补贴 |
规范使用“花果宝山”系列区域公用品牌商标、销售本地农产品、年销售额大于500万元 |
1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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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区补贴 |
宝山区域、开设“花果宝山”地产农产品售专区、年销售大于100万 |
1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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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宣传推介补贴 |
“花果宝山”宣介活动 |
备案、全区性 |
总费用的80%(补贴总额不超过30万元) |
参加农产品展销活动 |
市级农业主管部门统一组织 |
市级3000元、国家级1万元、国际3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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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荣誉奖励 |
获得奖项 |
市级农业主管部门统一组织 |
国家级5万元;市级金奖3万元、银奖2万元,铜奖1万元 |
9 |
产学研奖补 |
建设涉农产学研示范基地 |
协议规范、运行2年以上,贡献突出 |
20万元 |
科技兴农项目 |
立项且验收,贡献突出 |
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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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人才引进补贴 |
引进涉农产业人才 |
40岁及以下、本科及以上学历,3年及以上劳动合同 |
2万元/人 |
注:具体以原文件为准,由区农业农村委产业发展科负责解释(电话:56495366)
每年3月份发布项目申报通知,9月份发布奖补资金的申报通知。申报材料及具体要求以当年度申报指南为准。
具体政策咨询请联系农业农村委产业发展科:564953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