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镇人民政府:
根据《关于下达2023年乡村振兴专项资金(农田基础设施管护奖补)的通知》(沪财农〔2023〕60号)和《关于印发〈宝山区农田基础设施和设施菜田财政性资产管护工作意见〉的通知》(宝农委〔2021〕57号),为进一步推进宝山区农田基础设施管护工作,提升农田稳产高产,现将宝山区2023年度农田基础设施管护奖补资金下达给你们,本次共下达市奖补资金55万元,区奖补资金56.82335万元,资金使用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金使用范围。资金奖励主要用于农田基础设施管护。主要包括灌溉设备的维修费、日常养护费、必要的人工费用和电费。请相关镇提高农田灌溉的节水性能,避免水资源的浪费。
二、资金管理。各镇按照区财政资金管理要求,将各级财政资金纳入专用账户管理,专款专用。
三、资金监管。各镇财政部门和农田基地设施管护单位应切实加强奖励资金的管理和规范使用,并接受行业监管。
特此通知。
附件:宝山区2023年度农田基础设施管护奖补资金明细表
上海市宝山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上海市宝山区财政局
2023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