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紧紧围绕我区“科创中心主阵地”战略和“十四五”建设发展重点,充分发挥国土空间资源的统筹效力,不断完善依法行政工作机制,着力提高我局依法行政的能力水平。现将我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体制机制
我局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不断强化组织领导,确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牵头抓、业务部门具体抓的工作机制,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重点工作,深入推进依法履行职能、法治宣传教育等工作。充分发挥领导职能,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认真学习贯彻上级关于推进法制建设的指示要求,全面推行依法行政,切实加强法制建设,健全完善规划资源法规体系。建立健全政令畅通、执法严明、高效廉洁的规划资源管理队伍,营造公开公正、守法诚信的法治环境,形成严格保护资源、高效利用资源、有效维护权益的规划资源管理秩序。
(二)加强队伍建设,提升执法水平
我局结合工作实际和职能配合区法宣办制定《宝山区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明确我局普法内容、对象及责任部门,依法梳理并编制了行政权力和行政责任清单,规范权力运行,明确权力类型、权力名称、责任事项、责任形式等,构建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的政府职能体系,保障“法定职权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
不断增强执法人员的法治观念,提高依法行政的素质和能力。一是局领导带头学法用法,参加区府举办的行政诉讼庭审“三合一”活动,学习依法行政先进经验,并围绕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等主题进行座谈交流。二是在日常学习中,注重充分发挥学习强国、上海干部在线学习、智慧普法、司法部微信公众号等各种学习教育平台载体优势,不断创新学习形式,丰富学习内容。针对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行政处罚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政策法规开展相应专题学习培训。组织新上岗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基础法律知识培训和考试,通过以考促学的形式,提升学法用法实效,做到工作人员知法、守法、用法,处理各项行政事务时心中始终牢记法治这条弦,将法律责任当作高压红线,时刻以此比对自身行政行为。进一步增强全局干部职工法治意识,提升行政机关应诉效能。
(三)加强依法决策,规范行政行为
我局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健全“开门决策”机制,充分发挥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作用;全面落实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工作机制,建立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和第三方评估等机制,依法规范重大行政决策,减少风险隐患。
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公职律师制度。在紧紧围绕依法行政工作,始终与市规划资源局法规处、浦东新区人民法院行政庭和区司法局的沟通和对接的同时,完善法律顾问制度,积极发挥法律顾问在制定规范文件起草、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妥善处理诉讼复议案件、推进依法行政等工作中的作用。
依法制定规范性文件,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严格履行规范性文件公众参与、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审议、公布备案等程序要求,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定期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以新《行政处罚法》规范自然资源执法,依法规范行政处罚的设定和实施,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行政审批事项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深化营商环境改革,持续推进不动产登记改革,加快推进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应用。健全自然资源规划领域行业信用监管,依托告知承诺制和事中事后监管机制,进一步提升服务监管水平。
(四)加强宣传教育,优化法治环境
我局坚持传统媒体与新型媒介相结合,加强智慧普法建设,建设融“报、网、端、微、屏”于一体的全媒体普法平台,实现智慧普法平台的互联互通。抓好“地球日”“土地日”“测绘法宣传日” “宪法日”等规划资源特色节日,通过电子大屏、微信公众号等载体,向社会公众普及《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地图管理条例》等规划和自然资源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教育,变履职过程为普法实践,推动普治并举、融合普法,有效增强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普法宣传的覆盖面和社会影响力。
同时立足宝山作为淞沪抗战纪念地的光荣传统,加强对本区法治历史遗迹和文物的保护,充分挖掘红色文化中的法治基因,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群众性法治文化教育活动,宣传代表性法治人物的事迹和精神,讲好红色法治故事,传承红色法治基因,教育引导全社会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信和自觉。将规划展示馆作为对外宣传法治建设的基地。扎实推进普法宣传,强化法治思维。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回顾2022年的法治工作,我局在法治政府建设上存在一些不足:
一是学法用法和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在实际工作中还存在有的干部依法行政意识不强、程序不规范等现象,从而引发不必要的矛盾冲突等问题。后续仍需积极探索,进一步丰富法治培训教育的内容和形式,增强全系统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
二是化解复杂行政争议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行政复议、诉讼的形势依然严峻,案件仍然呈增长态势。特别是征地补偿类信息公开以及农户建房类行政许可领域,当事人滥用行政复议、诉讼权利的现象比较突出,增加了相关争议处理难度,败诉案件难以避免。实践中有时仍存在思想上不够重视、风险防范意识不强等情况,在案情愈发复杂后,灵活应用法律规定、妥善处理疑难争议方面,需要提高依法应对技能和水平。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制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加强工作领导,履行领导职责
我局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充分做到局主要领导法治建设重要工作部署、重大问题过问、重点环节协调、重要任务督办,其他班子成员和各处室各负其责、合力推进,法治建设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定期专题听取法规科工作汇报,研究部署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确保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二)加强业务学习,提升法治能力
通过中心组学习、固定主题党日等活动,开展各项法律法规的学习活动,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与规划和自然资源行政管理实务相结合,以常态化、制度化的学习实践践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严格落实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将出庭应诉作为学习业务、增强依法行政能力的有效途径,做到行政负责人出庭率100%。
(三)加强监督管理,强化工作统筹
局办公室(督查室)明确工作分工,压实工作责任,积极有效推进各项工作,监督全局工作运行,督促全局干部职工依法行政,提高对法治工作的认识,充分认清肩负责任,推动完善政府内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并就被纠错行政行为相关人员启动问责。
四、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3年,我局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进一步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切实发挥好法治对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改革的保障作用。
进一步做好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提高领导干部依法决策能力和依法行政水平。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政府建设责任,切实担起法治建设的领导之责、示范之责、监督之责。用改革的思路和办法推进法治建设,找准找实法治工作的结合点、切入点和着力点,以法治示范创建为抓手,确保示范创建工作顺利推进,为创新发展、社会治理、矛盾化解等提供法治保障,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
进一步加强法治教育。继续坚持落实普法工作,加强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把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到了日常工作的各环节、全过程。积极开展专题培训,严管执法队伍建设,加强业务人员专业培训。按照“职责清晰化、行为规范化、流程节点化、权责一致化、会审制度化”要求,坚持把依法合规作为行政管理的生命线。
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注重行政执法的行为规范与质效,深化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强化责任分工,完善配套制度,强化技术支撑,创新工作机制,强化队伍建设,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紧扣重要领域、重点业务以及违法现象较突出的问题,强化程序意识,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规范处罚尺度、规范法律文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依托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团队,推进落实全系统行政法律服务工作。发挥专业协助审核功能,以风险防范为核心和目标,突出专业性、实效性,适时介入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凸显专业智库作用。从而建立一支与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的新形势、新需求相适应业务精、作风硬的法治工作队伍。
中共上海市宝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党组
上海市宝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3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