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并附相关指标统计附表等。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在“上海宝山”门户网站(http://www.shbsq.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科联系(地址:上海市宝山区密山路5号,邮编201999,电话:021-56100093,邮箱:zwgkk@baoshan.sh.cn)。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2年,区政府累计主动公开公文类政府信息158件,其中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人事任免信息26件。区政府办公室累计主动公开公文类政府信息37件。集中发布区政府公报4期,区政府常务会议信息21期。集中发布本区2022年度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情况,主动公开办理结果223件。规范发布区政府办公室2022年度部门预算、2021年度部门决算信息,以及2022年度财政支出项目绩效目标、2021年度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结果等财政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2022年,区政府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65件,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1件(含上年度结转申请7件),另有1件申请按照《条例》规定顺延到下年度答复,按规定全部落实了依申请办理工作全链条管理。已办结申请中,予以公开及部分公开16件,不予公开2件,因本机关不掌握等原因无法提供50件,其他处理3件。因信息公开引起行政复议案件0件、行政诉讼案件2件,已办结案件中裁定原告撤诉1件、判决驳回原告诉请1件,继续保持“零纠错”“零败诉”。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不断完善优化公开属性认定,对报请区政府或区政府办公室发文的公文,明确公开属性、公开方式、解读方案、发布要求。持续加强公文备案管理,对全区各单位发布的公文严格按照时间节点予以备案,通过政务公开工作平台予以监督审查,全年备案率100%,实现应备案、尽备案。新增“宝山区政策文件库”专题板块,集中发布2005年以来区政府及区级部门制定的公文类信息、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依申请转主动公开文件等信息,其中收录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信息共计2826条。专题板块同时还设置“疫情防控”“助企纾困”“人才政策”等特色分类,发布“宝山46条”“疫期政务”、人才政策汇编等重要政策信息。
(四)平台建设方面
依托宝山区政务公开平台做好信息日常维护,通过电子监督和区融媒体中心协同检查,平台用户对定期通报的信息错链、别字、更新率等问题及时整改,目前平台活跃用户66家。丰富线上公开渠道,融合网站、微信、微博等多媒体平台功能对规范性文件、重要政策及解读材料等加大推送和传播力度。拓展线下服务渠道,以区行政服务中心政务公开专区为主、各街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为辅,进一步优化完善功能建设,全市首创“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联系点”集中收集社会公众意见建议,聚焦企业和群众关注的政府扶持政策,通过进驻中心的各单位服务窗口做好线下政策宣传解读。
(五)监督保障方面
分批次召开业务培训座谈会,指导各单位优化更新全领域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和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专页,进一步提高全区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制定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按月通报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对法定公开内容的日常维护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协同区政府门户网站开展政务信息月月核查,第一时间通知相关单位进行整改。强化第三方法律服务机构专业力量,围绕公文属性认定、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依申请公开办理等进行测评,针对测评反馈结果开展回头看,逐项核销问题清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1 |
0 |
11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64 |
0 |
0 |
0 |
0 |
1 |
65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7 |
0 |
0 |
0 |
0 |
0 |
7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6 |
0 |
0 |
0 |
0 |
0 |
16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2 |
0 |
0 |
0 |
0 |
0 |
2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41 |
0 |
0 |
0 |
0 |
1 |
42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8 |
0 |
0 |
0 |
0 |
0 |
8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1 |
0 |
0 |
0 |
0 |
0 |
1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2 |
0 |
0 |
0 |
0 |
0 |
2 |
||
(七)总计 |
70 |
0 |
0 |
0 |
0 |
1 |
71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1 |
0 |
0 |
0 |
0 |
0 |
1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2 |
0 |
0 |
0 |
2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克服疫情困难,宝山区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各项工作都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离人民群众的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主动公开的范畴还需进一步深入挖掘拓展,适时将依申请公开转化为主动公开。二是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还需进一步深入推进,对于主动公开内容全区各单位要保持统一标准、统一口径。三是政策解读方式还需进一步丰富优化,积极采取线上+线下方式精准推送。
2023年,区政府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全面提升工作能级,为助力宝山“北转型”提供服务保障。2023年,重点针对2018年以来门户网站政务公开页面未进行全面改版,将以政务公开标准目录为基础,不断完善优化公开事项和公开内容,提高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依托“政策文件库”板块强化政策解读实效,及时解答政策咨询,进一步增强政府公信力、凝聚力和执行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贯彻落实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一是持续夯实政务公开基础工作。围绕区政府年度工作开展情况,回应群众关心关切重点领域,有效扩大主动公开辐射面。新增专题板块“疫情防控”“助企纾困”“人才政策”“宝你惠政策直通车”,优化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重点领域等法定主动公开栏目。及时完成公文数据OA备案,落实公文属性评估常态化。2022年,全区共备案公文1130条,其中主动公开1073条,主动公开率94.96%。
二是依法落实重大决策公开。3月底前向社会主动公开《2022年度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提出列入目录的事项10项(与上年度持平)。依照重大决策公众参与程序要求,规范做好决策预公开,全年3次邀请相关方列席区政府常务会议,动态更新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推进情况。
三是着力深化优化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对区政府以及各单位发布的规范性文件更加明确解读材料重点,特别强调对发展规划、助企纾困、民生保障、重大工程等重点领域材料的解读质量。积极探索多样化解读,对《2021年上海市宝山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2022年宝山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等进行“一图读懂”式解读,更加简洁直观,增强阅读感、获得感。
四是深入推动政府开放活动常态化。组织8月的“政府开放月”系列主题活动共计45场,活动主办单位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创新活动内容形式,共吸引社会各界人士近3000人次参与实地访问和讨论,超10万人次加入线上交流互动,向公众集中展示了宝山区建设科创中心主阵地进程中政府改革治理的阶段性成果。
五是加快优化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对照国办对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和要求,指导各单位优化政府信息管理、信息发布、解读回应、依申请公开、公众参与、监督考核等工作流程。针对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和网站栏目数据对接中存在的问题,指导各单位优化更新全领域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和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专页,实现综合政务、重点业务板块内容与网站主动公开目录的直接对应和融合应用。
六是扎实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建立区级行政许可清单管理制度,编制出台区级许可事项清单。推动“云审批”助力疫情防控助企纾困,封控期间,共完成线上审批5000余件。全面公开市政府实事项目(涉及宝山区)及区政府实事项目共41项推进情况,涉及城市安全改造、养老服务升级、医疗卫生保障、文化活动配送、社会职业救济、公共交通畅达等多个民生领域。组织全区各单位深入做好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公共资源配置领域、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信息公开,持续优化疫情防控、助企抒困、食品药品监管、稳岗就业、养老服务、义务教育、乡村振兴、公共文化服务、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二)本年度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2022年本单位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的情况。